我国新建1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浏览次数:672  发布日期:2008-02-2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遗迹和化石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发布北京百花山等19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通知公布了北京百花山等19处已经国务院审定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环保总局另行公布。通知指出,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途径,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北京百花山等1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典型性、稀有性、濒危性、代表性较强,在保护我国特有物种资源、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监督,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高标准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落实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要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不得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按规定建设设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环境影响评价要严格把关,采取各种预防和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不良影响,并责成项目开发单位落实环境恢复治理和补偿措施。(国 政) (2008.2.5,地质勘查导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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