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5亿多元治理矿山环境

浏览次数:594  发布日期:2008-05-09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在70%以上山东省莱芜市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前,全市累计投入治理资金5亿多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在70%以上。为做好这项工作,莱芜市政府出台了《莱芜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同时,该市强化措施,积极对损毁山体和河道进行修复治理。一方面,该市按照谁治理、谁维护、谁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筹集社会资金进行治理,先后筹措社会企业资金8200多万元对雅鹿山进行治理,建成环山云溪、二洞云连等景点10余处,将满目疮痍的废弃矿坑建成山清水秀的游园。另一方面,莱芜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将29处损毁山体作为全市治理重点,对恢复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填埋矿坑、削坡护坡、栽植树木、开发整理等方式,栽植树木10万余株,复垦土地50多亩,完成治理面积1200多亩。莱芜市政府还出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矿山企业必须编制治理方案,做到开发与治理同时进行。该市已有166家矿山企业编制了治理方案。莱钢集团矿业公司提出建设“无公害矿山”,投资4000多万元在马庄矿区建设了胶结充填站,对采空区进行充填,实现了尾矿、废石零排放。莱芜市还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定凡新建、改(扩)建矿山一律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否则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同时,莱芜市积极推行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全市已累计征收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2000多万元,基本建立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周 建  柳尧杰)(2008.4.11,中国国土资源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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