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后重建,如何防地灾——四位地质专家在线访谈浏览次数:608 发布日期:2008-06-03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编者按 针对汶山大地震后的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日前,四位地震研究及地质灾害研究专家——国土资源部高级咨询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原地矿部水土地质环境地质司司长岑嘉法,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室主任李铁锋,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所基础地质研究室专家安美建和冯梅,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部资源网进行了网上访谈,回答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天,本报选择部分访谈内容,予以转载。主持人:有网友问到,汶川地震的发震背景是什么?安美建:中国大陆是欧亚板块的一部分,中国大陆和印度板块碰撞形成喜马拉雅山,在碰撞的时候因为青藏高原南北向是缩短的,物质要向一边流动,像四川盆地一样向东流动,四川盆地在多少百万年之内死卡在这一块,板块往这运动,碰到死板块肯定就会地质灾害频发。1920年到2008年之间,这个区域是灾害最频发的阶段。比如四川盆地的边缘——汶川就是一个非常强的地震带,所以说在印度板块的挤压作用下,青藏高原整个地壳往东面流动造成了这种地理现象,实际上这是龙门山断点,汶川正好在断裂层附近。主持人:有网友问,汶川地震主要伴生了哪些地震灾害,这些地质灾害给营救工作造成什么样的困难?冯梅:伴生的主要地质灾害中滑坡、崩塌是最严重的,给营救工作造成的困难主要是在道路、公路、水利、电网设施方面,比如滑坡造成的最大困难就是道路堵塞。李铁锋:从现场传回来的一些照片和视频资料都可以看到,在公路两侧有巨大的滚石,甚至整个滑坡滑下来后大量堵塞道路,使抢险救灾队伍在向汶川灾区推进的时候受阻好几天时间,当时国家制定了四条路线向汶川推进,打通了一条西线,从理县贯通后,由于余震又造成抢险救灾的道路被堵塞。从这个角度来讲,地震引发的滑坡、落石把救灾的生命线道路堵塞了,给我们的营救工作带来了困难。主持人:有网友问李老师,在灾后重建中如何预防地质灾害?李铁锋:灾区目前主要是以抢险救灾为主,抢险救灾告一段落以后可能马上就转入灾区家园的重建、生产的恢复。由于地震诱发了很多次生灾害,将来在灾区重建特别是房屋的建设、地基选址方面,一定要考虑次生灾害的问题。像高陡的边坡下面是不再适合建造房屋的,在沟谷的沟口地方也尽量不要搞房屋建设,因为有这些地方虽然现在没出现次生地质灾害,但汛期可能出现强降雨过程,就可能出现泥石流。此外,在新农村建设或者在灾区重建的过程中,前期要把整个重灾区,或者地震影响区的地质条件特别是次生灾害情况调查清楚,它的危险性、稳定性评价要准确一些,为下一步重建、选址和规划提供更加有效的依据。主持人:有网友问,地震是不是地质灾害中最大的表现形式?安美建:国际所有地质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这当中地震对地质内部影响是最大的。火山休眠几百万年不活动,但地震往往在某个地区几十年发生一次大的地震,比如六级以上大的破坏性地震,尤其是对一些城市:一旦发生地震整个城市可能就会消失,所以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岑嘉法:地震通常指地球内部应力本身造成的一种活动,有火山引起的地震,再一个构造引起的地震,还有地区塌陷引起的地震,都是地壳内部形成的灾害。我们现在说的地质灾害是地壳外动力作用形成的,作为应力来研究,现在好像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里面规定的,一个是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的都放在地质灾害里面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里面规定六种主要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陷。如果是从大的地质灾害来讲,地震诱发的地质灾害都是比较突发性的,另外还有比较缓慢的,像地面沉陷,我们叫缓慢性的地质灾害。总的因素里面,地质灾害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比如一个山体你去开挖边坡,好像挖墙脚似的,挖得不合适它就垮塌下来或者崩塌。我们现在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地质灾害,对地球外面外动力作用方面的研究比较多。安美建:地震灾害与一般地质灾害有个非常大的区别,地质灾害滑坡是地质体滑下来,但是地震本身是利用地震波传播,虽然断层错动,但是错动有限,错动几米,造成灾害最严重的是地震波,因为地震波可以传到很远,几百公里,因为地震波是来回波动,可以使房子来回摇,把房子摇倒,地震波先是面波,周期很长,并且能量很高,这样的话就可以影响到很远地方的建筑,这是和一般地质灾害不一样的一个特点。李铁锋:可以从两个层面考虑地质灾害的概念。如果从学科的层面来考虑,由于地球的内动力和外动力引发的地球表层的环境变化都是属于地质灾害。特别是针对人类造成危害的,产生威胁的都是地质灾害。我们刚才谈到了像地震、火山喷发都属于内动力的,是地球的内部运动,包括断层运动或者是岩浆活动所产生的。外动力就很多了,比如像河流的流水切割河岸产生塌岸,还有风,沙尘暴等等,从学科角度来讲地震灾害涉及到30几种。也有人提出,人类活动的影响,像修公路、水利水电建设,也引发了很多滑坡、泥石流,外动力里面也有人把人类活动也作为一种外动力来考虑进去。比如我们说滑坡、泥石流有很多人为诱发的,所以从这个角度上,地震在地质灾害里面,从学科的角度来说地震是一个危害性比较大的灾种。但是人类活动诱发的一些灾害,如果说我们考虑到它的影响面,危害程度也是很强烈的。主持人:网友的问题是,地震后部分裂缝出现扩展,这些隐性灾害治理难度比较大,随着雨季到来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降低这种危险?李铁锋:这次地震区特别是强震区引发了很多次生地质灾害,而且是非常严重的。出现很多余震更加加剧了滑坡、泥石流的发生。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山体的一些裂缝。目前来讲,治理确实难度非常大。因为目前包括通信、交通运输等条件都还很不具备,现在已经是5月中了,到了雨季以后出现裂缝的斜坡、山体会更多,危险性会更大。有了裂缝,下了雨后,雨水灌到裂缝就可能出现滑坡,崩塌、滑坡滑到沟谷里,来一场暴雨,雨水一冲可能就会形成泥石流,安全隐患是非常大的。从这个角度来讲,采取措施监测、躲避,非常重要。下一步有条件的时候,能够往里面运水运沙石,对它进行治理。另外还可以铺设一个监测仪器进行监测,出现临灾征兆的时候发出预警信息。岑嘉法:最有效的办法恐怕还是加强监测,群测群防,另外也可以针对不同的灾害类型布设一些简易的监测工作。比如对于滑坡,滑坡前的裂缝要增强监测,用简单的办法,看看裂缝是不是扩大了,扩大到什么程度,如果扩大到一定程度以后,可能这个就是要滑动的。另外滑坡前它边缘会变形越来越严重,可以通过给群众一些基本知识,他们就可以自己进行监测。另外对滑坡可能会影响的范围,还得设一些简单的标志,设出滑坡危险区,大家就不要在这个范围内活动。另外关于崩塌,我们要离开母岩,有哪些危险的石头要派人经常进行监测。更重要的是雨季到了以后,现在所形成的堰塞湖,危害就更加突出,雨水下来后,河水涨了,如果漫过那个坝就垮了,一垮下游就要遭殃,我们要实时观察解除安全隐患。主持人:有网友问,除了地震,还有什么会引发地质灾害?李铁锋:国土资源部职能管辖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六个,就是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里面提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震是引起地质灾害的一个主要因素,平常强降雨也可能引起滑坡、泥石流或者是崩塌,我们讲地面沉降主要是地下抽水,造成地面沉降。地裂缝与地震关系更密切一些,另外和区域性大范围的地面沉降也伴随地裂缝。地面塌陷一般的情况下是下面是岩溶,地下有空洞,由于流水作用出现地面的塌陷,在广西、贵州等地方容易出现。除了我们刚才说的降雨、地震等等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以外,人类活动像建房的时候开挖山坡的坡角,还有修水库大坝,还有开挖山体等等活动,也会诱发地质灾害。岑嘉法:地质灾害分两大类。一个是自然因素,一个是人为因素。自然因素比如滑坡、泥石流这些都离不开水的作用,下雨下到一定的强度就可以造成泥石流。人为因素,人类经济、技术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比如地面沉降,像天津、上海、江苏等地地面沉降,由于抽取地下水,地下水位下降,本身土层枯竭、压缩,形成地面沉降,这是由于人类的活动造成的。另外地面塌陷,通常我们分几种,一种本身的我们叫采空塌陷,就是由于矿山的开采,特别是煤矿的开采造成的塌陷是最厉害,像山西到处开采煤矿,下面采空了就容易造成塌陷。另外一种岩溶塌陷,地下的一些石灰岩,溶岩类的东西,溶解以后形成一些溶洞,随着抽水抽多了,水位下降了,造成潜蚀,会造成塌陷。像黄土地区,形成一些洞穴本身也有塌陷,这两个东西一个是岩溶地区的塌陷,一种是采矿,就是地下采空以后造成塌陷。为什么把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分开,是人为因素我们可以防治,《地震灾害防治条例》里面特别强调人类活动注意了就可以防治地质灾害,我们现在要特别重视这部分。主持人:还有一个网友提到,对于有特殊地质环境的地区,地质灾害是不可避免的吗?李铁锋:我们国家地质环境条件比较差,在西南地区,有很多活动的断裂带,这些活动断裂带的活动就可以引发地震,在地震的诱发下可能就出现地质灾害。在西北地区主要是气候干旱,特别到了黄土地区,只要有少量雨水的话,就很可能出现泥石流。我们知道在甘肃武都这些地方虽然年均降雨量比较少,但是泥石流也经常发生。因为这个地方是黄土高原区,土非常松软,再加上人为的活动,人类开垦比较陡的坡、种田、建房、修路的影响,就会更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在西南地区还有一些岩溶地区,由于降雨或者抽采地下水可能常常出现地面塌陷。在我国东部地区,大江大河三角洲地带,像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还有华北平原,下部的地层基本上不是岩石,而是很厚很厚的软土,在这些地区人口又居住的比较多,需要饮用水。特别是华北地区大量开采地下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就造成地面的沉降。所以我们国家从南到北地质环境是比较差的。比如,在膨胀土地区,泥土一遇水马上膨胀,从专业角度来讲是属于特殊的,这种地质灾害也是经常发生的,土体膨胀以后可能就出现滑、塌或其他一些灾害。主持人:温家宝总理15日晚在列车上召开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时说,从震情看,这次汶川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大的一次地震。请比较一下唐山地震和汶川地震的震情。冯梅:我做了一个唐山地震和汶川地震指标的对比,从震级上比较;汶川地震要强一点。从地缘机制断层错动看,唐山地震是拉张性的,是上盘往下掉,汶川地震是上盘往上升,这个要比唐山的影响大。另外,唐山地震的断层错动时间是12.9秒,汶川地震是22.2秒,也就是建筑物的摆幅持续时间比唐山地震要强。从地震张量的指数,唐山地震是2.7级,汶川地震是9.4级,差别很大。然后分析一下为什么唐山地震死亡的人数多,汶川地震死亡的人数相对较少,主要是唐山地震第一个发震时间是夜间,大部分人睡觉了,汶川地震主要是白天,还有一个唐山地震主要发生在大市区,而汶川地震是在山区或者说农村人口密度不是很大的地方。汶川地震为什么波及的面积比较大,造成的受灾面积比唐山大,这个主要是因为断层错动的原因,因为汶川地震是挤压断裂,错动方向是北东方向,也就是说汶川的北东方向可能受影响比较大,但是它的西部可能情况就会好一些。另外为什么它波及那么宽,几乎整个东南亚和整个东亚地区都有震感,主要是因为它错动时间特别长,比唐山地震还长,这就是为什么唐山地震虽然它死亡人数多,但是实际上灾害造成的影响是不如汶川地震,因为汶川灾情分布比较广。安美建:我补充两点,首先因为汶川地震的震级比唐山地震的震级稍微高一点,能量差三倍,这样的话,如果作为地震波及能量,高三倍的话可以传到更远,在更远的距离内造成破坏。另外它的位置也是特别特殊,唐山是中国东部,东部延迟线比较薄,东部地震波衰减厉害,因为东北的延迟线薄,四川的延迟线厚所以衰减慢,所以从这两个角度来说造成的影响要比唐山高。冯梅:唐山地震主要是发生在平原地区,汶川主要是在山区,次生灾害、地质灾害的种类都不太一样,汶川这边主要是破坏性比较大的崩塌、滚石加上滑坡等,比唐山地震的次生地质灾害要严重得多。另外因为四川水比较多,所以堰塞湖跟唐山比是不一样的,这么对比一下可以看到这次汶川地震诱发的地质灾害、次生灾害比唐山地震大得多。主持人:有网友想问一下岑老先生,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开展工程建设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岑嘉法:首先是要注意当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所以在灾后重建的时候,首先要进行地质灾害的调查,进行环境地质调查,通过环境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调查,摸清当地的一些地质环境条件,是不是稳定,另外这个地区是不是有产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要把这些问题都搞清楚以后再考虑重建的安排,选择安全的地方这是重要的,不要把重建地址再选到不安全的地方,或者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隐患点上,特别要注意这个问题。目前比较急的就是灾后重建应该先把这个工作做好,避免将来造成损失,比如堰塞湖,你如果是放在下面,很不安全的地方,一旦溃堤的话就不行了,另外滑坡的话,你放在它的仰角带范围或者是崩落点的地方都是绝对禁止的。除了考虑地震诱发的灾害以外,还要考虑将来降雨可能引起的地质灾害,把这些安全稳定性评价做好,做好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估,再把地点选择好。主持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15条规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请谈谈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普通群众如何才能较为准确地辨识地质灾害的前兆信息?李铁锋:我们国家地质环境比较差,地质灾害在很多地区是多发的,这种情况下靠我们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预防或者到现场监测,这种可能性是比较小的,所以我们要当地的群众来进行监测,就是我们刚才谈到的群测群防。这几年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实施过程中,国土资源部也开展了很多的工作,像做科普宣传,编制科普宣传小册子。2007年初,国土资源部牵头做“万村培训行动”,这个行动实际上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区域里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省一级的国土资源系统也做了很多相关工作。这个工作对普通群众做的科普宣传,也就是让他怎样辨识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信息,出现这种前兆以后如何向上级逐级汇报险情,如何进行自救,如何躲避,我们都做了很多工作。主持人:现在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消息,他想问问地质灾害预报等级划分的情况是什么?什么是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布?李铁锋:地质灾害预报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当时我们和中国气象局联合确定了这五个等级,五级是最高级别。我们国家采用跟国际接轨的方式,五级采用红色表示,可以说是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四级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是大,是用橙色表示;三级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大,颜色是黄色。另外,针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为了保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工程建设的时候,能够有效避免,或者是不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程度,无论是搞什么样的建设,前期都要求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通过评估我们掌握厂址,或者是建设场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程度是什么样的。另外你这个厂子,或者是人类活动建起来以后,你在这个地方建厂或者是采矿,反过来对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影响程度是什么样的,从这个角度我们开展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如果说这个地质灾害也要有一个等级,风险性评估我们认为这个地方比较适合工程建设,我们就给一个批准号,你可以进行工程建设,否则的话我们就提出来这个地方不适宜开展工程建设。这个地区就不能建厂,最多是搞个公园,或者搞一个其他的场地。岑嘉法:在地质灾害风险评估里面通常要搞三个评估、首先进行现状评估,在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地点,现状的地质灾害是什么样的,安全或是不安全。另外要进行预测评估,工程建设本身在这个地方建设可能引发什么样的地质灾害。另外这个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什么地质灾害的危险,要进行两个方面的预测。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最后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现状,根据工程建设里面可能发生的灾害,综合起来你这个工程在这个地方建设危险性是大,或者是中等或者是小,进行最后评估的等级。如果最后综合评估你这个地区的危险性大,有些可能要采取措施,或者是工程在这里建设不合适,你要避免。所以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的制度以来,从源头上保证了不产生地质灾害,这个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像西气东输等等很多工程,搞了这个评估以后,有些不适合建设的地方就避让掉,最后提出这个地区里面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避免,所以这个地质灾害评估的制度现在看起来还是非常必要,非常实际的。(2008.5.22,地质勘查导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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