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以汶川地震为鉴?

浏览次数:587  发布日期:2008-06-23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阵地,国土所在震后次生地灾防治中担子很重。有专家预测,震区地质环境要恢复到震前水平,起码需要10年。请看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应怎样以汶川地震为鉴?科学编制防治预案    李相宏 李政群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前沿阵地的国土所,应该以这次地震灾害为师,更好地开展以后的工作。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进行村庄或集镇规划时,必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震带避开。国土所在用地审批前,必须坚持选点到场制度,严格查看房屋选址是否在地震带或地质灾害隐患点上,重大工程建设必须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有违反,坚决不批。对建在地震带上和地灾隐患较为严重的乡镇、国土所应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尤其应事先制定科学可行的地灾防治预案,选择好撤退路线,并及时通知群众。此外,应对地灾隐患点进行严密监测,尤其是在汛期,以确保险情来临时有足够的时间组织群众撤离。(作者单位:陕西省汉阴县城关国土所)提高防灾救灾能力   陈 华灾害发生后,国土所要在现场抗灾救灾指挥部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下用正确的方法指导防灾减灾工作,就必须在平时注意提高自身的防灾救灾能力。笔者认为,国土所平时要通过必要的演练提高迅速了解灾情的能力、启动破坏性地灾应急预案的决策能力和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应急能力,还应学会如何保持信息收集、上报。下达渠道的畅通。应该说,国土所在此基础上进行的防灾减灾工作才能更加有效,对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也才能够事半功倍。(作者单位: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国土所)多途径普及防灾避灾知识     王世军缺乏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是造成汶川大地震巨大损失的一个原因。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往往导致群众忽视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我们注意到,地震中很多的幸存者之所以能够成功脱险逃生,和他们选择正确的避险方法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国土所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时,要通过近几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克服麻痹思想,以增强地灾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到有备无患。国土所要采取多种方式和多种途径向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村人户上课堂,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中的自我防护与避灾求生知识的普及,让辖区的干部群众了解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方法,提高群众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此外,尤其要加强对弱势群众的宣传。例如,要深入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等人员掌握逃生技能的教育,增强人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地灾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要重点选在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这样能起到更好的效果。(作者单位:山东省莱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展经常性避灾演练     严明军我们常说,理论要与实践相结合。仅仅普及防灾避灾知识是不够的,因为事实证明,尽管很多群众已经掌握了部分防灾减灾知识,一旦遇到真正的灾害,往往还是由于实际经验不足而不知所措。因此,笔者建议,国土所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经常。哇地对照防灾规划进行一定规模的实战演练,这样才能做到平时多吃苦,战时少流血。在实战演练中,重点检验部门协作、应急反应速度和规划的机动灵活性,并对在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修改。通过实战演练,一方面可以提升群众和救灾人员的抗灾自救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防灾规划的制定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此外,国土所要加强地质灾害巡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平时注意观察和及时收集本辖区出现的一些异常现象,比如动物、水情变化等,为防灾避险的准确预报提供科学依据。(作者单位:湖北省兴山县高桥国土所)选址避开地空易发区   郭建新这次汶川地震告诉我们,建房选址是多么重要。在进行用地审批前,一定要帮助建房者选好址,并把好第一道关口。应该说,这对做好防震避灾工作是一个治本的办法。建房选址时,除了要充分考虑村庄规划外,还应把防震避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紧落实好。建房选址一定要避开地震带,避开山体斜坡、河流沟口这些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易发区。(作者单位:江西省峡江县桐林国土所)“四到位”严防地空   洪喜田严防地灾,国土所应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到位。在防灾期间要健全组织机构,并做到分工明确,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建立责任制,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格局。遇到突发或紧急情况,有章可循,不打乱仗。二是排查到位。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事前防范力度,认真排查辖区地灾隐患,确保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不留死角。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能麻痹大意。三是责任到位。要从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制度人手,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有令不行、组织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甚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形成奖罚分明的激励制约机制。四是监督到位。要形成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抽查监督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确保地质灾害工作有的放矢,万无一失。(作者单位:辽宁省辽阳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2008.6.9,中国国土资源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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