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次生环境灾害防治对策探讨

浏览次数:533  发布日期:2008-07-2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江苏省宿迁市环保局  章  雷地震会造成城市的巨大破坏以及灾区自然环境的重大改变,进而引发次生环境灾害。次生环境灾害给灾区人民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影响灾后重建的顺利开展,威胁灾区重建后的长治久安。根据四川省汶川大地震灾区情况,笔者对防治次生环境灾害做出了一些探讨。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环境灾害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城市里钢铁、冶金、石油化工、化肥、制药等行业以及化学品他库一般都贮存大量的酸、碱、光气、氯气以及其他一些化学品,多在卧式贮罐、露天或罩棚内贮存。如果贮罐没有固定,地震时有造成罐体翻滚、管路破损导致泄漏或流洒的可能性。城市的剧毒药品,除各科研、教学和工厂实验室有少量储存外,主要集中在有关的工厂和化工仓库。这类剧毒约品如果没有特殊管理,地震时库房倒塌、包装破坏,就可能造成火烧、水淹、雨淋和散失。在这次特大地震中,就有两家化工厂发生了液氨泄漏事故。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破坏地震强大的扭曲力很容易使城市排污管道破裂,致使污水四溢,弥漫于城市之中,造成严重污染。同时可能对污水处理厂造成严重破坏,削弱城市废水处理能力,影响城市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引起地表水环境的恶化。细菌和病毒从实验室外溢城市中保存的细菌和病毒,主要集中在有关的科研和防疫单位,菌种的种类和毒株虽很多,但数量都不大。一般存放在电冰箱内,地震时只要冰箱不破坏,不至于外溢。但临时保存的菌种、病毒株多在玻璃试管、玻璃皿或玻璃瓶内,遇破坏性地震,打破试管、器皿、有可能外溢,造成传染。放射性物质泄漏放射源主要集中在核电站、辐射防护研究和农业科学研究单位。分布于煤田地质勘探、医疗防疫单位,用于教学和生产单位的比较少。目前,我国核电站都是按照很高的抗震级别来建造,抗震系统完善,具有良好的安全性。但其他放射源分布较散,一旦在工作时发生地震,或者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包装、贮存,将有可能对空气和水造成污染。垃圾填埋场和尾矿库引起的污染地震造成地面裂缝、塌陷,喷水冒砂等地面破坏,容易使原本填埋于土地深处的垃圾裸露于地表,引起环境污染。如果遇到阴雨天气或者城市水灾,将可能使这些垃圾四处漂浮、腐败,滋生有害微生物,同时将渗出有毒有害物质。一旦地震造成尾矿库的破坏,大量矿石废渣含有的重金属将可能造成水体以及土壤污染,对人体造成持久的危害。火灾和水灾造成的污染地震很容易引起城市大火,大量塑料质地的建筑材料、电线、油料、化学纤维的焚烧将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产生,给城市大气带来严重污染。同时如果遇到自来水管道破裂或者阴雨天气,将会造成这些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土壤、地下水,造成持久污染。如果地震引发了海啸、山崩壅塞河道、扭曲破坏堤坝造成河流水库决口,淹没城市,将对城市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因为一旦发生水灾,将会使泄漏的化学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病毒和细菌、城市污水弥漫于城市,造成极为严重的环境污染。水灾还极容易造成城市中尸体的腐败,滋生蚊蝇,水体中细菌、病毒大量繁殖,引起疫病流行。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地震造成的环境灾害不仅将对人类造成严重危害,对生物也将产生严重影响。由于许多生物对地震有敏锐的预测性,因此,往往地震前就大量迁移,并在地震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回归。这样,区域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就受到严重挑战。地震造成的直接灾害以及次生灾害将会造成陆生生物的巨大伤亡。地震后造成的地质构造、河流水文的改变将可能对区域一态系统造成巨大影响,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地理环境基础。此次汶川大地震就造成卧龙自然保护区遭受巨大破坏,大熊猫失踪。次生环境灾害防治对策完善完备法律体系要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应对各种环境突发事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除此之外,还应当制定和出台新的法律,完善我国目前的环境救灾体制。一是紧急状态法。这次四川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影响非常严重,震后灾区有些地方的政府机构已经无法有效履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防震减灾法所规定的政府环境应急职责,需要在法律上另行加以明确。二是灾害救助法。地夺后的环境应急和救灾工作非常复杂,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以抢救生命为主,其他工作相对不太重要。但是,之后的救灾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任务。我国已经进入法治化社会,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已经基本法治化,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各方面利益的平衡问题。例如,参与环境灾害应急救援单位的救助义务问题,参与救灾人员受伤后应当受到的补偿问题,受灾群众安置中的利益平衡问题,政府救助资金的合理分配问题等,需要用法律来加以规定。三是灾害补偿法。在震后应急过程中,政府因为环境应急和救灾采取了大量限制受灾群众和灾区企事业组织财产自由的紧急措施,在震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补偿问题,特别是全国各地支援的物资、资金等,是否全部是无偿的,参与救灾单位和个人的合理损失是否需要国家补偿,必须要用法律加以明确。另外,还有灾后恢复和重建法。这个法主要是解决震后灾区的重建规划,重建中的财政资助,重建中有关土地和房屋所有权权属关系的变更,重建中受灾群众享有的财政优惠政策等。建立和完善减灾应急机制要加快发展地震科学研究。我国地震活动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分布广,是地震灾害严重的国家。应当集成各学科攻关,推动地震科学研究的进步和水平的提升。同时,要强化防震意识,在城镇建设布局、工业布局、建筑物防范等方面积极考虑和应用有关预防地震次生环境灾害的成果。要加强防震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人民群众的防震及防次生环境灾害的意识。完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震应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减轻地震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目前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没有对特大地质灾害中次生环境灾害的预警和应急做出明确说明,亟待完善。笔者建议,一是建立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应争值守,制定和完善地震灾害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发生跨界突发环境事件的区域,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要实行区域联动。距离最近的环保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应急监测,并组织协调相关地区共同应急处置。二是对专业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体制、使用问题等要认真研究,以保证在关键时刻拉得出去、用得上,保证行动人的统一协调。三是建立适应特大灾害的物资储备,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灾后救援的不同特点,在储备物资方面有所侧重。四是制定完备详细的震后危险源排查方案,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维护和更换。重点要对锅炉、工业炉窑、反应釜、储罐、槽、池、管道等易产生污染物的重要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从储存、输送和使用等环节对有毒、有害和危险原辅材料与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施和设备进行安全处置,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对城市废水处理设施的检查监管。加大投入  改善环境应急装备目前,我国环保系统应急装备整体水平不高,需要着力加强的应急装备主要有:首先是遥感卫星与遥感飞机。遥感卫星和遥感飞机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举足轻重。遥感监测范围广、速度快、成本低,具有便于进行长期动态监测等优势,还能发现有时间常规方法难以发现的污染源及其扩散的状态。它不但可以快速、实时、动态、省时省力地监测大范围的环境变化和环境污染,也可以实时、快速跟踪和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发展,以便及时制定及理措施,减少污染造成的损失。其次是高空采样气球和飞机。使用高空采样气球和飞机可以有效地监测臭氧、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甲烷等痕量等体成分以及气溶胶、有害气体等的三维分布。第三是环境应急监测车与环境应急指挥车。地震发生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仪器设备遭受严重损毁;道咱、通信设施都可能遭严重破坏,给开展应急监测车与应急指挥车将会有效地克服这些困难,指挥环境应急工作,开展空气和水质监测及时提供准确的环境信息,防范污染事故。第四是便携式监测装备。地震过后,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可能受到严重破坏,其所拥有的大型实验设备可能失去使用功能,这就需要携带大量轻便简单的监测设备仪器赶往灾区。此外,地震灾区往往道路被严重破坏,甚至被阻断,需要监测人员步行才能到家达指定监测点位,这也需要便携式的监测仪器才能方便携带。                                 (2008.7.14,中国环境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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