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成功预报地质灾害者有奖励

浏览次数:569  发布日期:2008-09-0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最高奖3万元记者祝桂峰报道,近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成功预报地质灾害奖励暂行办法》,对成功预报广东省境内地质灾害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办法》对成功预报地灾避免的人员死亡和财产损失数的核定、奖励申报、评审等作出了规定。奖励经费由省财政厅在相关地灾防治专项资多中,按省国土资源厅年度审核申报方案统筹安排,下拨至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办法》,广东省成功预报地灾奖励按照避免人员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数,共设一、二、三、四等奖。其中,成功预报特大型地灾,避免死亡30人(含)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为一等奖,奖励3万元;成功预报大型地灾,避免死亡10人(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三等奖,奖励1.5万元;成功预报小型地灾,避免死亡3人以下或才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为四等奖,奖励5000元。(2008.8.22,中国国土资源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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