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滑坡风险的预防规划浏览次数:516 发布日期:2008-09-25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法国滑坡风险预防规划与强制性再保险的主要特点是:一是预防责任义务直接与赔偿挂钩。一旦发生异常强度(由国家来确定)的自然灾害,就启动赔偿。如果受害者履行了风险预防规划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则在5年内可获得赔偿。二是法国的自然灾害保险投保范围包括已经投了火灾保险或其他类型损失(偷窃等)保险的建筑物和可移动财产(包括汽车)。政府规定全国统一的保率(12%)。三是采用了互联机制,将筹集的保险资金用一个资金账户来管理,专用于自然灾害灾后重建。法国风险预防规划与强制性再保险联动机制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一是风险预防规划中的风险承担者的责任和义务有时因自然灾害发生的复杂性而无法界定清楚,因而在风险预防规划实施过程中就无法有效地贯彻执行;二是自然灾害的异常强度的确定也很难,特别滑坡灾害具有明显的累积效应特征,这类灾害加上人类活动的影响,确定启动保险赔付的异常强度阈值就很难。此外,异常强度阈值的确定还要考虑媒体和公众的压力,媒体和公众一般都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受到某种自然现象的影响,就理应得到赔付。(2008.9.11,地质勘查导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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