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划定保护区保护水源地浏览次数:542 发布日期:2008-10-15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徐州市环保局获悉,为了更好地保护城市饮用水源地,优化水源结构,徐州市划定了水源地保护区。据了解,徐州市市区供水分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供水主要是从沿河取水口取微山湖水。市区地下水水量稳定、水质可靠,成为该市城市供水多年来的主要供水水源,约占到整个城市供水总量的80%。对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该市划定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流500米,及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准保护区。该市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为:水源井周围半径30米内(自来水厂生产区外围30米内)的区域为一级保护区;水源地周围半径30米至50米(自来水厂生产区外围30米至5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水源井周围半径50米至100米内(自来水厂生产区外围50米至100米内)的区域为准保护区。(王 岩)(2008.10.9,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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