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出台地下水管理方法浏览次数:534 发布日期:2008-11-18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严得超采区,造成植被破坏、影响生态平衡的区域严禁打新井,力争3年内全部关闭城市规划区自备水源机井。近日,昌吉市正式出台《昌吉市地耳不取水管理暂行办法》,对更新机井数量、条件及更新南井的范围、距离过行了严格规定,以缓解昌吉市因地下水位大幅下降造成的用水紧张的问题。10年来,昌击市新增耕地30多万亩,导致地下水开采过度。该《办法》要求用水先生活后行产,严格限制打新机井用于农业灌溉,不允许在严重超采区打新机井。对符合条件的新开发土地,尽量用心地表水解决灌溉。对玩具因开荒用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影响生态平衡的和直接影响相邻单位原有取用水的,坚决不再批准打新机井,实行自和自灭的方式,力争在3年内全部关闭自备不源机井。在严格限制打新机井条件和数量的同时,昌击市还对更新机井实行“定水量、定年限、定控制范围”的制度。《办法》首次对农村拥有机井专门从事地下水的经营者,开征水资源费,试图以经济杠杆调整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昌击地区是新疆地下水水位下降严重地区之一,尤其是玛纳斯和奇台县已形成较大的降落漏斗区,其深度达14米。(马永平)(2008.10.25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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