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年将建成150座绿色矿山浏览次数:659 发布日期:2008-12-09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2010年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0%以上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透露,下一阶段,浙江省已经决定在全省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活动,预计到2010年该省废弃矿山治理率可达到90%以上,并至少建成150座绿色矿山。据悉,保护与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是浙江省建设“生态省”的重要内容之一。浙江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共有8000余座,其中无法自然恢复,需要治理的有1600余座,面积3500万平方米。截至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已累计治理废弃矿山达1226座,治理面积2402万平方米,治理率达76%以上。据了解,除了治理废弃矿山,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也初见成效。自从2005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创建绿色矿山的试点以来,已经先后制定了《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绿色矿山的文件。目前,浙江第一批10家省级绿色矿山已经建成,这些矿山企业已经达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等标准。此外,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要求在建、拟建矿山应当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这些被命名为省级绿色矿山的矿山企业,可在治理资金补助、扩大采矿权、矿山生态环境和享受矿产资源补偿等四方面享受鼓励政策。(许 威)(2008.11.28,中国国土资源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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