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灾后重建奠定坚实基础浏览次数:516 发布日期:2009-05-1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访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5·12”汶川特大地震之后,受灾严重的陕西省提出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加速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服务保障部门,陕西省国土资源部门在次生地质灾害防治、重建项目用地保障、灾毁耕地整理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安全、快速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5月4日,在“5·12”地震一周年来临之际,记者梁明哲王文昭就灾后恢复重建的保障服务工作采访了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记者:在灾后恢复重建中,陕西省国土资源部门主要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发挥了怎样的作用?王登记:在灾后恢复重建中,陕西省国土资源部门主要在地质灾害防治和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厅党组专门成立了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资金项目、用地保障和宣传报道组,领导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调查评估和详细调查结果,指导基层政府和村组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对地震新引发的隐患点,全部落实了群测群防。同时,牵头完成了陕西省汶川地震受灾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编制了4个重灾县和36个受灾县的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其中,4个重灾县的防治规划已经国家批复,规划防治资金16亿元,并分批下达。争取国土资源部6500万元和省政府经费500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大型隐患点治理项目及排查调查、应急处置。安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46个,其中略阳县凤凰山滑坡一次性安排治理资金2000万元。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省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了汉中市略阳县、宁强县、勉县和宝鸡市陈仓区4县(区)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4县(区)共申请近8万亩的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得到国土资源部领导的高度评价。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和灾后恢复建设的实际,陕西省又组织编制了36个一般灾区县的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并获批准实施,共申请建设用地指标21万亩。全省40个灾区县共申请建设用地指标29万亩。目前,灾后重建建设用地指标已落实到图斑上、地块上,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正在有条不紊地实施中,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用地依据。记者:“5·12”地震后,在陕西省短时间内就产生诱发地质灾害险情将近200起。那么,一年来,我们最终排查出多少震后次生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防治工作是如何开展的?王登记:地震发生后,从省地勘局、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长安大学等11个单位抽调220人组成58个排查组,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全方位、拉网式隐患排查,要求排查工作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全省共排查隐患点1372处,其中地震新引发隐患点296处。这296处隐患点中,滑坡109处、崩塌159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5处、地裂缝22处,威胁3265户28869人11819间房屋。这些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在汉中市的宁强、略阳、勉县等地。一年来,陕西省国土资源部门一方面对次生地质灾害积极争取资金,组织治理;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监测预警,提高应急能力。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了警示标志,落实了责任人和监测人,其中特大型、大型隐患点监测人员要求必须在2人以上,并编制了应急预案,落实了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初见成效,灾区群测群防网络已经基本恢复,监测预警能力大大提高,一批危重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消除了隐患。记者:在确保灾后恢复重建供地方面,陕西省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目前供地保障状况如何?王登记: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一系列指示精神,陕西省厅下发了《关于支持全省“5·12”地震受灾中小学校恢复重建用地有关政策的意见》、《关于贯彻国家和省灾后恢复重建资源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力保障灾后重建项目用地,提出了尽快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审批程序、简化用地报件、落实优惠政策、提高办事效率等一系列支持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目前,已批准宝鸡、汉中两市上报省政府审批的灾后重建项目用地约1.4万亩,基本满足了两市灾后恢复建设项目用地。记者:怎样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选址安全呢?王登记:为保障重建项目选址安全,陕西省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灾后重建规划时,按照科学、合理、安全原则,确定灾后就地重建和异地迁建的建设用地范围,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发区、易发区;对于具体的建设项目,认真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使用土地,有效防止了盲目建设、无序建设,特别是严格控制了在地质灾害高发区、易发区范围进行重建;对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和灾后重建的村镇、集镇规划和移民新村建设,严格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零星分散的居民宅基地,主动服务,现场鉴定;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地灾重点易发地段的巡查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按照要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记者:“有房住、有地种”是受灾群众最为关心的两个方面。请您介绍一下国土资源部门在保障灾民“口粮田”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王登记:去年地震后,为了及时掌握陕西省灾毁耕地和基本农田损毁的基本情况,省厅向受灾的汉中市、宝鸡市、安康市、杨陵区、西安市、商洛市发出传真,对受灾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开通了24小时联络电话,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耕地和基本农田损毁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向国家上报了《关于地震对陕西省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及粮食生产的影响分析报告》。为了尽快帮助受灾群众生产自救,解决生产和生活问题,在略阳、宁强、佛坪等县安排灾后重建土地复垦项目7个,投资1489.78万元,规模4000多亩;在宝鸡、汉中、安康安排土地整理项目12个,投资1.7亿元,规模近11万亩。对灾后耕地恢复耕种、保证群众“口粮田”起到了积极作用。记者:在去年的抗震救灾工作中,您16次奔赴最前线,感触良多。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您到一线的感受会不会有所不同呢?王登记:在去年的抗震救灾工作中,灾区人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英勇无畏、攻坚破难的可贵品质感染了我们。与那些战斗在抗震救灾最前线的当地干部群众相比,我们做得还很不够。在重建工作中,每当看到整村安置项目如期完工,受灾群众搬进温暖的新家,我深深感受到的是祖国的强大、爱的伟大,感受到凝聚在我们民族心灵深处的力量。同时,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我也强烈感受到广大受灾群众对党和政府发自肺腑的感激之情,体会到广大群众的朴素情怀。记者:前有地震,后有金融危机。这一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在新形势下,下一步保障和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思路是什么?王登记:面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西部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目标上来。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当前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步伐。二是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三是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保障优质快捷服务。四是保障重点建设用地供应。五是用好用活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的优惠政策。六是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七是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八是严格规范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依法依规开展服务保障工作。要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开展督察工作,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用地的监管。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突破土地利用计划,违法违规用地,未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市、县政府,将按照耕地保护责任制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政府领导实行问责,以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 转自 国土资源网 200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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