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提出

浏览次数:659  发布日期:2009-07-16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        记者赵 凡 齐培松报道,记者从2009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面对严峻的地质灾害形势,国土资源部将着眼于长远来谋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探索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接受采访中提出了探索新机制的几点思路。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建设工程。所谓“五条线”,一是改变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管理力量上下“倒三角形”结构的现状,督促市、县两级增加人员配备,建强行政管理一条线。二是在已有的部分省(区、市)市、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基础上,推进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的全面建设,建实事业支撑一条线。三是完善部应急中心组织建设和支撑机构建设,细化应急响应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推动省级应急中心建设,建立应急处置一条线。四是建立部级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鼓励市、县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建成专家咨询一条线。五是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监理和施工各项资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工程质量,建设中介服务一条线。    ——在乡镇国土所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活动。“五到位”指的是: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要评估到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人员到位。    ——完善群测群防和专家会诊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一是继续通过“十有县”建设、安装地质灾害简易监测报警仪、完善信息系统、加强培训、着力解决群测群防员待遇等,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二是以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为实体,形成组织专家队伍、联系支撑单位、支持应急工作的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中心。三是形成群测群防员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市省直至国家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体系。    ——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人。对有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主体所在地政府与责任主体单位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对无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大型、中型、小型等,由上级地方政府和下级政府之间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取年度定期检查、汛期不定期巡查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以《地质灾害处置通知书》方式督促责任人进行治理或进一步加强防范措施。    ——进一步提高防灾科技水平。要设立专题开展我国复杂地质条件下地质灾害成灾模式研究。要鼓励、支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开发研究工作,利用行政手段推动防灾器材购置、安装、落实到位。要加强地质灾害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发达国家防灾减灾的先进经验,努力搞好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手段和政策研究。针对地质灾害发生的突发性、隐蔽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开展多发、易发类型地质灾害防治攻关研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加强相关单位产学研相结合工作。针对地质灾害防治长期存在的防治经费投入与灾情险情严峻形势不匹配、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多为经济落后地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普遍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以及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等,组织开展深入的防治手段和政策研究。                                                                       转自国土资源网200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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