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家公园获国家地质公园资格

浏览次数:584  发布日期:2009-08-24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新闻
3年建设达标后,我国国家地质公园总数将增至182个记者赵凡报道,8月2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批准的44个第五批国家地质公园。这是刚刚经第五次国家地质公园评审会通过的结果。根据最新规定,这44家新获得资格的国家地质公园,将进行3年的建设,建设达标后,可以新成员的身份加入到地质公园网络体系中。届时,我国国家地质公园总数将增至182个。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由政府部门组织建设国家地质公园的国家,也是全球建立地质公园最早的国家之一。上世纪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创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号召,国土资源部积极响应,提出了以建设国家和地方不同层次地质公园的形式来推进我国地质遗迹保护的方针,并于2000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从2000年到2005年四次开展了国家地质公园申报评审工作,批准建设国家地质公园138处,省级地质公园159处。目前,我国已有世界地质公园20个,占全球世界地质公园总数的1/3,是世界地质公园数量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有关负责人称,建立地质公园,是我国经过多年探索总结出的科学保护地质遗迹的重要方式之一。地质公园建设的宗旨,就是以积极的方式保护人类共同地质遗迹财富。地质公园的建设将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遗迹的综合利用有效地结合起来,既有效地保护了地质遗迹资源,又为地学研究、科普教育提供基地,向社会普及了地学知识,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既发掘了地方文化,又能部分解决当地就业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历史时期,由于内外动力的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保留下来的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我国地质遗迹资源非常丰富、分布区域较为广阔,种类也比较齐全。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还就地质公园建设的监督管理、地质公园建设与矿业开发的关系、跨省地质公园建设中的协商机制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据悉,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地质公园,国土资源部已经实施地质公园监察员制度,聘请有经验的专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国家地质公园进行督察。同时,国土资源部正紧锣密鼓,准备尽早出台《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转自国土资源网 200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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