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做好最强降水天气期间地灾防范

浏览次数:611  发布日期:2021-07-19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级全面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防范最强降水天气引发地灾。

通知提出,为进一步做好入汛以来最强降水天气地灾防范工作,全省各地各级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牢安全底线思维,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灾防治格局,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地灾防治的主体责任,落实地灾防治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的责任,逐级逐点压实防灾责任。交通、水利、教育、卫健、文旅等部门,要加大对公路铁路、水利设施、学校、医院、旅游区等处地灾隐患排查巡查力度,强化应急处置,全面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切实做好最强降水天气期间地灾防范工作,杜绝防范不力造成人员伤亡。

同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加强督导。加强工作调度,充分发挥基层群测群防体系、专业技术支撑队伍的作用,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重点加强降雨期间人口聚居区、切坡建房、高陡边坡、山间沟谷、偏僻村庄、空心村等区域排查,特别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地灾避让搬迁集中安置区的隐患排查,做到排查全面、巡查精准,坡要到顶、沟要到底,确保地灾防治各项举措落地落细落实。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联合会商和协调联动,做好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地灾气象风险预警。采取超强措施,对于强降雨严重威胁、险情较重的区域,要求当地政府先予撤离人员,避免因山洪和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的人员伤亡,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底线。

此外,要充分做好临灾避险准备,一旦出现险情前兆,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整合各方力量,果断撤离危险区域人员,按速报时限规定及时上报,第一时间派出人员调查,做好续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独家稿件声明
本网站内容中注明来源为“中国自然资源报”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个人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不得对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自然资源报”。转载本报稿件需经本报授权。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分享到0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