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受地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浏览次数:635 发布日期:2009-12-17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富平200余农户搬新居 记者李小振报道,近日陕西省富平县峪岭乡木林峪村的村民沉浸在喜庆气氛中,54户村民拿到了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搬进新居,再也不用因受到地质灾害威胁而提心吊胆地过日子。 “政府一心为百姓着想,医疗、直补、免收农业税、土地承包长期不变,还鼓励农民搞多种产业,建新房给我们补贴,我们打心里感谢党和政府。”村民常存良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 峪岭乡木林峪村位于富平县北部山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直接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种情况,2008年,富平县政府下大力气,对全县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采取“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移民搬迁、水土保持”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敦促各乡(镇)积极上报地质灾害情况,按照地质灾害避让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群众以补贴的形式全部搬迁,搬迁涉及峪岭乡等9个乡镇。 为了解决搬迁用地问题,国土资源部门主动出击,积极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多次深入搬迁区域进行指导,并对搬迁项目的规划、选址、基础设施配套等问题提出了要求。在搬迁项目用地审批等方面严把关口,对搬迁项目用地实地踏勘,每个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符合村镇长远规划,按照方便出行、有利发展的原则,超前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水、路、电等基础设施的配套,把搬迁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该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进行。 和峪岭乡一样,该县还有8个乡(镇)近20 个村的246户村民在政府的优惠政策下,实施搬迁,现已搬迁到位200户。据了解,今年,该县通过政府补贴和农户自筹等多种方式已累计投入搬迁资金2000余万元。 转自国土资源网 200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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