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以矿山治理改善生态环境 计划5年内恢复治理580多公顷

浏览次数:558  发布日期:2010-03-28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记者练建斌报道,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近日,江西省定南县出台了《定南县矿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力争5年内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580公顷以上。 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定南县成立了矿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还专门设立了办公室,定南县财政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定工作经费。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 《方案》要求,加快资源整合步伐,力争在2010年全面完成各类矿山整合目标;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从“采、运、销”三个环节加强管理;加强开采配额管理,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加强矿产品流通管理,严格执行矿产品运销准运制度;加强政策引导,扶优扶强矿山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制定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力争5年内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580公顷以上,其中岭北稀土矿开采区治理率达33.5%以上,岿美山钨矿区治理率达35.7%以上,下庄山稀土闭坑矿区治理率达57.14%以上,全县80%以上的废旧矿山得到治理和利用。《方案》同时指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督察和信息反馈制度。实施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影响矿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大局的,将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工作人员正在培育树苗工作人员正在挖穴、填土已种植成活的片林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