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院(应急中心)积极做好云南鲁甸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服务工作浏览次数:654 发布日期:2014-08-04 分类: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动态2014 年 8 月 3 日 16 时 30 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 6.5 级地震,震源深度 12 公里。此次地震震中海拔约为 1600 米,最高烈度为Ⅷ度,面积约 70 平方公里,影响人口约为 3200 人;Ⅶ度区面积约 1400 平方公里,影响人口约 22.2 万人。 震情发生后,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家减灾委员会要求,按照部应急办部署,我院(中心)派出刘传正副主任参加国家减灾委员会工作组赶赴震区,向云南省相关部门和前方专家传达领导批示精神、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和次生地质灾害调查排查等工作。同时,为配合部应急办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自 3 日起,每日增派一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到部应急办参与应急值守,其他应急部门人员各司其职,集结待命。 3 日 18 时,国土资源部将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提升到三级,我院立即启动灾区实时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加密发布地震灾区地震和降雨可能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预警信息,提醒灾区群众及抗震救灾人员注意防范地质灾害。为了及时准确向国土资源部提供灾区技术资料,我院(中心)责成应急协调室、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室与文印室连夜制作地震灾区三县(鲁甸县、巧家县、会泽县)地质灾害一图一表一报告,并于 4 日凌晨送达部应急办。 4 日,国土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一级应急响应,姜大明部长参加国务院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前往震区指导救灾工作。我院(中心)领导要求各部门充分做好应急准备,随时听从调遣,为部应急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服务。下一步将根据部应急办工作部署,为云南省搞好震后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工作和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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