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下水漏斗的反思浏览次数:490 发布日期:2010-05-20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近日有媒体报道,华北地区超采地下水至少达1200亿立方米,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我国地下水漏斗是个老问题,从东部的上海到西部的乌鲁木齐,从北方的哈尔滨到南方的海口,几乎所有大中城市都存在因超采地下水而形成的地下水位下降,而有松软冲积层分布的平原、盆地、河谷中的城市尤其严重。 地下水漏斗的形成,除了与过量开采地下水有关,也与许多人为工程截断了地下水补给有关。以华北平原为例,历史上白洋淀一片汪洋,海河流域时有洪涝,但在不恰当的“根治海河”工程中,海河流域上游修建了大量水库,并开挖多条人工河道,让海河支流直接入海,造成原有的大量地表径流趋于干涸,水资源的自然调节失衡,也使地下水失去了大量的补给源。此外,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扩展,尤其在各地大兴“造城”之风的背景下,原来具有天然土壤和植被的地面、河道,被大面积的建筑群、硬化路面和人工渠岸覆盖,也阻断了大气降水、地表径流与地下水之间的正常补给通道。 地下水漏斗造成的主要危害包括:地面沉降引起建筑物破坏和城市的沉陷;因地下水资源衰竭,降低了地下水的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使地下水更易遭受污染,地下水污染的治理恢复比地表水困难得多;近海城市可能引起海水入渗,使地下水由淡水变成咸水。以上海为例,从1921年明显出现地面沉降以来,上海市区地面累计沉降量已经超过2米,最大年均沉降量达110毫米,最近40多年来因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000亿元。虽然上海自1965年以来通过人工回灌地下水,使地面沉降得到一定控制,但近年来快速增长的高容量高层建筑,日益成为导致地面沉降的新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整个长三角地区因地下水过量开采产生的地下水漏斗、地面沉降,目前还未得到根本控制。 地下水漏斗反映出的危机,从根本上说,依然是水资源利用方式、治水模式与发展观念的问题。在“要高山低头,要河水让路”观念的时代,对自然资源按照“以需定供”的虚妄认识,以为可以任意调配、任意改造的工程思路,不仅事与愿违,而且最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值得担忧的是,这些非科学、非理性的自然观、工程观与发展观,目前仍然在影响着我们。 例如,虽然某些调水工程已付出巨大的努力和代价,但要想依赖这类工程解决水资源危机的想法,仍然治标不治本。真正的科学命题是“能以综合代价最小、综合效益最大的原则解决缺水问题的最佳方案是什么”,而不是“大区域调水作为既定的工程目标如何解决缺水问题”。面对我国经济的单位产值水资源消耗量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严峻现实,转变水资源利用方式和发展观念,建立节水型、节约型社会,按照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的“容量”,来确定我们的生产与生活模式,应该是更为重要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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