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园地质环境安全进行自我诊断 ——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

浏览次数:564  发布日期:2010-05-26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地质灾害是地球的一种“皮肤病”,但对人类的伤害却是致命的。随着全国范围内汛期的到来,以及极端天气频发的现状,建立并有效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成为了一项重要工作。本期学习讲座请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专家刘传正,从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防灾预案启动等方面,为我们介绍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指导大家对自己家园的地质环境安全进行自我诊断,保障自身安全,希望对当前开展的地灾防治工作有所裨益。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编制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编制目的是有效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减灾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居民生命伤害及财产损失,维护城乡社区社会稳定。编制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法规等。 编制工作以“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为原则。在所在地县(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指导村(社)居民委员会具体制定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减灾预案。 组织体系包括三级: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本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认定、年度经费计划和工作指导;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本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期核查;村(社)具体负责本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对于超出本级单位防范能力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报上一级政府,请求工作指导和经费支持。当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险情时,县(市)、乡(镇)、村(社)责任主体要按照预案规定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或抢险救灾。 预案要明确撤离路线和避难安全场所,如村小学、村委会或安全空地等,确保不出现二次险情或灾害。 突出“自我”防灾减灾,强调“六个自我”原则,即“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和自我救治”。只有突出本地居民的作用,才能实现及时防灾,避免贻误减灾时机,这是城乡社区居民为防治地质灾害风险进行自我管理的基本要求。 监测预警 监测预警体系由隐患点所在村(社)负责人/监测人、简易调查监测设备(卷尺、油漆、钢钉、罗盘、位移报警器等)、通信报警设备(手机、手提扩音器、铜锣、报警钟)和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等组成。 信息收集包括定期实地巡查宏观变形现象、测量记录裂缝变化、收听天气变化信息、累积雨量记录、降雨特点(持续降雨、台风暴雨)、收集周围环境变化(水库蓄水、矿山开采或农林灌溉等)和上级指示信息等。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根据具体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报告,同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明确告知相关居民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如果可能,采取削方、压土和防水等排险防治措施。必要时,按规定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制作发放“防灾明白卡”,是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的好办法。 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预警方式和严重等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确保该区域内的群众及时得到信息,并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应变准备工作。 立即上报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灾种类型、规模(体积)、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涉及的人员数量和重要财产等。对于已发生者,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响应按照村(社)乡(镇)、县(市)三级责任主体进行,首先且重要的是隐患点所在村(社)的应急工作是取得防灾减灾成效的关键。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发现或得到有关异常变化信息后,立即报告村(社)的防灾责任人,进行初步会商后报告乡(镇),同时告知该区域内的群众准备启动应急预案。乡(镇)报告县(市)级人民政府请求指导。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通信不畅地段(警报盲区),要视具体情形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门告知方式。 根据培训的知识或经验,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村(社)负责人根据具体形势决定启动预警和应急等级,情况危急时可直接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采取应急排险措施如挖沟排水、填土盖缝、削方压脚和地膜防水等。 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解除预警,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防灾减灾保障 保障主要包括应急队伍(基干民兵)、资金(监测与应急经费、人员经济补贴)、物资(救急性的生活医疗用品)、调查监测与通信报警装备。 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和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电视、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多方面信息结合起来,形成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 地方人民政府要储备或能够及时调运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自救等必需的抢险救灾物资。 定期开展乡镇(村庄、社区)居民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组织乡镇(村庄、社区)居民、基干民兵和应急救援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撤离与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应用实效。 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社)的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帮助、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预案管理与评估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应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备案,防灾预案应报县(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重大隐患点根据具体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年度变化情况,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评估预案的时效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对隐患已经消除的原定地质灾害点,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后,撤销预案。 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乡(镇)国土资源所、村(社)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法规进行表彰奖励。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与个人和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法规处理。 预案启动和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就应该启动防灾减灾预案: 事先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地点如危岩体、变形斜坡或高陡斜坡、老滑坡、松散堆积物和地面下沉等变形加剧,任其发展或环境条件变化影响下很可能演变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相关环境条件变化或出现有可能导致隐患地点发生灾害的人类活动,如:持续降雨、台风暴雨山体裂缝加大、斜坡或陡坡变形加快;降雨、融雪或人为注水使土石堆积或人为弃渣泡透,渗水移动可能形成泥石流;急剧的温度变化产生快速冻融导致崩塌或滑坡;附近发生的地震使山体更加松动;水库水位快速升降可能导致斜坡变形加快;地表切坡导致的斜坡开裂变形可能滑坡;人工堆积的土石自身因降雨或生活用水不当引起变形增大;局部灌溉漏水可能导致崩塌或滑坡;剧烈抽水导致的地面下沉可能演变为地面塌陷灾害:地下开挖或爆破导致山体开裂或地面下沉等。 应急响应 启动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必须决定启动的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和应急等级。例如: 黄色预警等级(三级,警示级)对应着黄色应急等级(三级,注意级); 橙色预警等级(二级,警告级)对应着橙色应急等级(二级,准备级); 红色预警等级(一级,警报级)对应着红色应急等级(一级,行动级)。 预警方法采用锣鼓、广播、逐户通知等。应急响应方法从思想准备、行动准备到有组织的部分撤离、全部撤离及可能的排水、防水、压方等简单处置等。 各类地质灾害预警应急要点 崩塌隐患点预警应急:鉴于崩塌的特点,一旦发现存在崩塌隐患,就直接进入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同步进行阶段。针对具体问题的表现形式可具体分析。 滑坡隐患点预警应急:根据斜坡变形方式、速度和引发因素的类型,根据观察和监测结果具体判断。如斜坡变形比较稳定,则重点考察判断降雨、水库、采矿、切坡、灌溉等因素影响其快速发展。 泥石流隐患点预警应急:重点观察沟谷或斜坡面降雨作用与松散土石浸泡软化情况。监测应急人员要关注本地区极端气象条件和泥石流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注意远处山谷是否传来闷雷般的轰鸣声、是否出现沟谷溪水断流或溪水突然上涨等情况;尽可能避开有滚石和大量堆积物的山坡;远离泥石流沟沟口、高陡斜坡和挡土墙等;撤离时向泥石流沟两侧行进,绝不可顺沟走向上、下游方向。 地面塌陷隐患点预警应急:只要发现正常地面出现不寻常的下沉现象,就要作为危险区对待,设置警示标志,禁止居民进入。有条件时,请专业技术人士进行探测鉴定,分析其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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