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防灾意识 建造安全家园 —— 村镇建设中地灾防治知识讲解

浏览次数:584  发布日期:2010-06-02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山区农村房屋选址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审批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如果选址不当,将居民点选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隐患区或易发区,因工程活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如果在工程建设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因选址不当的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损失,这是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有效的手段。因此,在城镇选址建设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规范、约束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山区农村建房受地形条件限制,往往难以选择到平缓地,普遍需要开挖山坡坡脚,形成不稳定人工边坡;同时开挖产生的弃土多数直接排放到山坡下方,存在堆填土滑坡、崩塌的隐患。因此山区丘陵区房屋附近的滑坡、崩塌对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是比较常见的,很有必要在建房之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山区农村零星分散建房时,目前还难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逐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根据当地条件,由国土所人员在申请宅基地时到现场对其进行察看,指导居民正确地选择宅基地,留出房前屋后的安全距离空地,做好简易边坡支护和截、排水措施。 山区农村集中成片建房时,应当在规划期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对拟建设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主应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在该场地建房;对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各地省级国土资源厅会在政府网站上定期公布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名单,并对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出详细的规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必须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批准手续时,必须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滑坡体作为建设用地必须注意的问题 不可在滑坡前缘随意开挖坡脚。在滑坡体上修房、筑路、场地平整、挖砂采石和取土等活动中,不能随意开挖滑坡体坡脚。如果必须开挖且挖方规模较大时,应事先由相关专业部门制定开挖施工方案,并经过专业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方能开挖。坡脚开挖后,应根据施工方案和开挖后的实际情况对边坡进行及时支挡。 不得随意在滑坡后缘堆弃土石。对岩土工程活动中形成的废石、废土,不能随意顺坡堆放,特别是不能堆砌在乡镇上方的斜坡地段。在滑坡后部随意排放渣石弃土,会使滑坡稳定性明显降低,危及下方居民安全。当废弃土石量较大时,必须设置专门的弃土场。可在整地、造田、修路等需要填土的工程中加以充分利用。 管理好引排水沟渠和蓄水池塘、蓄水塔。在滑坡上部尽量不布置引水系统,避免渠道、管道水渗漏引发山坡失稳。生产、生活废水排放系统要保证安全、有效,避免堵塞沟渠、污水渗漏和冲蚀或渗入滑坡体。若设置渠道、管道引水系统,必须做好防渗措施,并加强监测。山坡低凹处降雨形成的积水应及时排干,否则,当坡体变形时极易引发池塘拉裂,导致地表水入渗滑坡体内,加剧变形破坏。 注意控制滑坡体上的建筑密度。古老滑坡体在自然状态下具有一定的地质安全容量,随意扩大建筑规模,将可能超过古滑坡有限的载重量,导致稳定性的降低,引发局部甚至整体的滑动,造成严重的损失。在滑坡体上规划新村镇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程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程序,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专门的地质工作,并报请政府部门审批。 房屋靠近山坡坡脚下应该注意的问题 汛期前和降雨时应当察看后山是否出现裂缝和原有裂缝的变化情况;后山树木是否有出现歪斜;山坡和坡脚的泉水水量、颜色的变化情况:后山水渠、水池等引蓄水设施是否有堵塞、渗漏;房屋和屋后挡土墙的墙面、地面是否有变形,如果出现异常,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应了解修路、采矿随意堆弃渣土等诱发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应了解前缘开挖坡脚诱发滑坡的可能性;应了解农业灌溉、水池浸湿和漏水以及废水排放诱发滑坡的可能性。尽可能在房屋后留出安全空间。不要在屋后安全缓冲区内搭建厨房、厕所、鸡圈等附属设施。 房屋靠近斜坡边缘上应该怎么建 宽缓山梁和台地的边缘、斜坡边、沟边、水库、河岸边坡度往往骤然变陡,是易发生山坡失稳的敏感部位。坡肩加载、坡脚开挖,或在降雨等自然因素影响下,山坡存在发生垮塌、滑移的隐患。因此,房屋和重要设施应尽可能布置在山梁或台地的中部,应与斜坡边、沟边、水库、河岸边保持5~10米的安全距离;没有条件设置安全距离的,要察看沟边、水库边是否稳定,对斜坡边、沟边、水库、河岸边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对建筑物基础和地基作加固处理。 坐落在填土区的房屋应该怎么处理地基 填土应分层碾压、夯实;未经有效处理的填土松散,会因密实性压缩和地下水的影响产生地表不均匀沉降,导致填土区房屋损毁。 填土区周边和场地内应设立防渗型截、排水沟;避免地表水冲刷和入渗加大地下水对填土的潜蚀、淘蚀,造成地表不均匀沉降,导致房屋损毁。 房屋应具有圈梁结构,地基应尽量埋入非填土层;填土厚度大或建筑物楼层较高时应事先由相关专业部门制定建筑基础形式,并经过专业技术论证。 填土厚度较大且存在填土边坡时,应设立填土挡土墙并设立排水孔。应事先由相关专业部门制定施工方案,并经过专业技术论证,方能施工。 泥石流堆积区作为建设用地必须注意的问题 注意访问和实地调查泥石流的发生历史。泥石流堆积区地势平坦,地质结构松散,水源丰富,因此,植被茂密,往往泥石流发生一段时间后,迹象模糊,致使后人又盲目在该区修建房屋,在特大暴雨时,酿成新的灾难。因此,在进行集镇建设时,应该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和访问当地老人,了解泥石流的复发和成灾风险。 注意改善生态环境。泥石流的产生和活动程度与生态环境质量关系密切。生态环境好的区域,泥石流发生的频度低、影响范围小;生态环境差的区域,泥石流发生频度高、危害范围大。在沟谷中上游提高植被覆盖率,可以明显抑制泥石流的形成;在沟谷下游或乡镇附近营造一定规模的防护林,可以为免受泥石流危害提供安全屏障。做好山坡绿化但不得种植毛竹、果林、茶园、水田。 避免在冲沟内排放垃圾。在冲沟中堆放垃圾将增加泥石流固体物源、加剧泥石流危害。县(市)、乡(镇)、村人口密度大,产生的生活、生产垃圾多,把垃圾随意堆积在沟谷中不仅影响环境景观,污染水环境,更重要的是增加了产生泥石流和加重泥石流危害的风险。制定科学的垃圾处置方案并在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是衡量规划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山坡不得堆弃土石、弃渣,不得设立堆、排土场。 控制房屋建设规模,禁止挤占行洪通道。泥石流堆积区往往地势平坦,常被用作房屋建设用地。当沟谷中物源丰富,巨石嶙峋,坡降较大时,堆积区最好不作为房屋建设用地。堆积区已被用作建设场地时,应沿两侧地势较低处修建新的行洪通道,避免泥石流直接冲入;沟谷地表水排水设施应保证最大洪水排泄能力,沟谷及沿岸不得设立影响泄洪的设施;堆积区建筑物应保证留有地表排水沟安全距离;在行洪通道中或边缘,应该严格禁止修建房屋。上游应设立观察站点或群测群防点。 如何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滑坡 对山区农村而言,保留一定的地形起伏,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地质生态环境,保留泥石流等的行洪通道,还可以使建筑物错落有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品位。过度追求场地的绝对平整,不仅会增加建设费用,而且因之形成的挖、填方边坡还可能成为滑坡隐患,填方厚度较大时,还可能导致地面和建构筑物基础不均匀沉降问题。南方不少地方经常在植被茂密但岩层风化强烈的斜坡地段开挖,形成圈椅状边坡围成的场地,而又未能采取必要的支护,暴雨时,极易遭受滑坡灾害。因此,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滑坡应注意以下几点。 ——房屋后墙与开挖的人工边坡应留出安全距离,土质人工边坡无支护时,一般安全距离应大于边坡高度2/3;土质人工边坡切坡高度应小于5米,大于5米时应分台阶并设立台阶平台,其宽度应大于1米。 ——斜(边)坡顶应有防渗型截排水沟,但残积层厚度较大且松散层成分颗粒较大的地区不宜在斜(边)坡顶应有防渗型截排水沟。 ——设立挡土墙时应设置墙体排水孔;设立挡土墙的基础应超过残积层;平时应做好截排水沟和排水孔维护,保证截排水沟不渗漏、排水孔不堵塞。 ——靠近边坡顶部的山坡不要种植毛竹、果林、茶园、水田和根系特别发达的树木(如榕树等)。 ——应避免在下列易导致发生滑坡、崩塌的山区斜坡地段开挖建房: 尽量选择山坡坡度小于25度的坡脚处建房,避免在陡崖、陡坡下建设因山坡坡度太大而大开挖、大堆填。当后山为圈椅状地形时,通常是古老滑坡分布区,避免在圈椅状地形的凹地建房。 尽量选择山坡表层土体厚度小于1米的坡脚处建房,山坡表层较厚层土体易因降雨的冲刷和入渗造成土体失稳产生滑坡、崩塌。 尽量选择山坡植被覆盖率高且乔木为主的坡脚处建房。屋后山坡植被能较好地减少降雨对地表的冲刷,增加山坡土体的稳定。但山坡以毛竹、果树、茶园等植被类型对山坡稳定不利,坡脚不适宜建房屋。 不得在古滑坡体上和泥石流沟口及山坡已有地表裂缝的坡脚建房。此类地区一般多处于临界稳定状态,在房屋建设改造原有地质环境或降雨、地震等外部因素影响下,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 ——随意兴建池塘也会诱发地质灾害。在县(市)、乡(镇)、村建设中,为了生活、生产用水的需要,常常新建不少池塘,也美化了景色。由于未经过合理的选址和设计,这些池塘往往建设在滑坡体或不稳定的斜坡上。当滑坡体或不稳定斜坡发生变形拉裂时,池塘的水体极易渗入,加剧了滑坡的形成,带来了严重的地质灾害。因此,应该合理地选择池塘的位置,特别是位于房屋后部斜坡上时更应该注意,同时,也要控制池塘的规模。 ——轻视基础设施建设将会诱发地质灾害。在许多县(市)、乡(镇)、村的规划建设中,往往对房屋建筑设施较重视,但对生活废水和雨水的排放设施重视不够,形成了常年不断的入渗水源,致使坡体稳定性大大降低,地面裂缝增加增大;乡村的排水设施,特别是位于后山的拦山堰等地基处理较差,很快拉裂破坏,暴雨时不仅发挥不了排水的作用,反而起到汇集地表水渗入坡内的恶果;场地或道路切坡后,未能对边坡合理加固,引发了较大范围的滑动。 ——随意选择绿化植物也可能诱发灾害。大量的事例说明,当斜坡较陡,表层土体松软时,过密的植被过高的乔木反而更易引起表层滑坡。后山绿化是防治坡面泥石流的一种好方式,但是要常常查看后山植被的变形形状,如“马刀树”,“醉汉林”等表示斜坡不稳定。在台风等多发区,房屋后面斜坡一定范围内最好不要种植茂密的竹林或高大乔木,“树大招风”,树木迎风摆动时会加剧土体的松动和促进水体的入渗,导致山坡稳定性下降,甚至诱发滑坡灾害。 ——人为改变河道路径可能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在泥石流的流通区或堆积区,人为地缩小河道宽度,或改变流通方向,易致使泥石流灾害程度加剧。未经专业人员科学合理地论证,都不宜大兴工程,人为改变河道的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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