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下发实施方案 临汾紧急排查地灾隐患

浏览次数:630  发布日期:2010-07-3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邢云鹏、刘志刚报道,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山西省临汾市政府7月14日下发了《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进行一次紧急排查。 《方案》要求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个隐患点(区)制定防灾方案,落实防灾措施,明确防灾责任。对险情严重的隐患,强化应急准备,确保安全度汛。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乡成立排查工作领导组,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为领导组成员单位。当地政府重点要做好排查的部署和督察;国土部门负责排查的组织和协调;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公路、水利、安监、铁路、电力、民政、地震、气象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地质灾害排查;县、乡、村三级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排查工作主要采取基层组织、项目单位自查、报告和专业地质勘查单位核查、指导方式进行。国土部门对排查工作要做好技术支持和指导。 此次排查工作在春季排查和汛前排查基础上进行。排查重点区域为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学校、医院、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电力设施、水源地等沿线和地段。排查重点为山体边坡和路基的崩塌、滑坡,采空区的塌陷,沟谷和泄洪区的泥石流等灾种。排查重点对象为已出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因地下采掘和工程建设切坡,特别是铁路、公路建设极易诱发的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对排查出的灾害点,临汾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9月20日前,按照各自职责排查确定隐患点及防灾措施,组织、督促各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面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