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减少防灾盲点空白区 将新发现隐患点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逐点检查地灾预警、避让以及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措施落实情况

浏览次数:537  发布日期:2010-08-05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李现文报道,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尽最大可能减少防灾工作的盲点和空白区。 据近期气象预测,今年山东省夏季平均降水量将达到400毫米~480毫米,较常年偏多一成至二成,其中鲁东南地区将达到500毫米~600毫米,强降雨条件下极易诱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做好防御汛期地质灾害的充分准备。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并会同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利、交通、铁道、建设电力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指导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各群测群防点要确保“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隐患点防灾预案编制到位,群测群防中的监测、巡查、预警、避让的措施和责任人要明确。对已发现的危险地区必须盯紧看牢,要有预先撤离避让的措施;对易发区早预测,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及时预警。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避让以及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措施落实情况要逐点检查;对易发区的巡查安排落实情况要逐乡镇检查;对涉及铁路、公路、水利设施、旅游名胜风景区等的,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将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巡查、预防等责任落实到相应的管理单位,是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工地的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并要限期将防灾措施上报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和其行业主管部门。各地特别是山地丘陵县(市、区)要加强本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精度,为全面落实防灾措施、安全转移受威胁人员财产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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