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成功预报11起地质灾害 避免329人伤亡和528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浏览次数:619 发布日期:2010-08-13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马家龙、冉玉兰报道,6月以来云南省进入地质灾害高发易发期,截至7月底,全省共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278起,共造成19人死亡、16人失踪、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73万元。该省通过加强群测群防等各项防灾措施,1至7月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1起,避免329人伤亡,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28万元。 面对严峻的防灾形势,云南省超前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7月份,省政府办公厅接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 该省认真组织各地开展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督促检查工作,于6月30日组织实施云南省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及时发现和处置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该省狠抓重要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措施和任务。确保群测群防“四项制度”、“三条措施”落到实处。 云南加强对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要求各州(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加强与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将防灾信息和防灾要求传达到县、乡、村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争取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尽快覆盖全省山地丘陵区县(市、区)。 此外,不断健全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建设。通过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山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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