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规划 要适时防范新地灾源

浏览次数:490  发布日期:2010-08-26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朱思诚报道,我国在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欠缺,正在实施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而在城市规划中,没有深入开展城镇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对城镇建设用地的影响没有被充分认定,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也没有明确的防范对策,这些欠缺给城市安全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开展,城镇周围的地质地貌会发生较大的变化,由此可能产生新的不稳定地质地貌,形成新的地质灾害源;城镇规模扩大了,居住区分布伸展了,原来离得很远的地质灾害源现在可能就近在咫尺。因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该在城镇的自然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城镇建设发展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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