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在重点地区开展重大地灾隐患详查

浏览次数:640  发布日期:2011-03-22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一线灾情
    记者张鹤林报道,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详查,采取措施防范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知强调,要把地灾隐患详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科学统筹协调,积极主动配合,圆满完成任务。要组织开展排查、巡查和复查。汛前,各地要对辖区隐患点开展排查,充分掌握情况,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汛期,要精心安排好巡查,在极端气候时段,要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最具威胁隐患点的巡查密度,随时保持工作的主动性。汛期结束后,各地要安排好复查工作,切实摸清隐患点在汛期后的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治工作。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五条线、五到位”新机制建设要求,未完成“十有县”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在11月底完成;条件成熟的地方,按照“五条线”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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