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灾防治 保护生命安全 ——写在四川汶川地震三周年之际

浏览次数:569  发布日期:2011-05-12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防治重于泰山 机制创造奇迹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宋光齐    四川历来是我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在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的三年里,四川省又多次遭受大范围、高强度的持续降水天气过程,诱发产生了一系列规模巨大、影响巨大、危害巨大的重特大地质灾害险情。    三年来,在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兄弟省份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四川国土资源系统奋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全力防范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通过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序高效实施,我们逐点落实地震重灾区11384处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应急排危除险、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安置等措施,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已经实施和完成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为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发挥了重大作用。地震灾区初步建立起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预防避让机制,据统计,汶川地震后,四川省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47起,避免了4.67万人因灾伤亡。全省地震灾区基本未发生重大因灾群死群伤事件,出色保卫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灾后恢复重建成果,创造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奇迹。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是建立政府主导为主体的主动力机制是高效应对地质灾害最根本的优势。    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作为灾后重建的重大任务。在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上,切实发挥着第一领导主体作用。同时,坚持在全省全面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明确领导责任,逐层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把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落实到县、乡政府具体领导,并将灾害隐患点和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两年多的实践证明,这套强有力的领导责任机制和组织指挥体系,对近三年高效防治地质灾害起到了十分重大的作用。    二是坚持群专结合的动态发现机制是及早应对地质灾害最紧要的前提。    四川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且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动态性,一旦成灾危害巨大。及早发现隐患,及早落实防灾措施,及时将其纳入掌控范畴,是所有防灾责任和措施落实的    前提和根本。采取群专结合的多举措核灾、分层次的专业性普查、分时段的复合查灾,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    三是群测群防机制是有效应对地质灾害最宝贵的经验。    近几年,我们始终坚持把防治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全面发动群众、全民参与防控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群众在防治地质灾害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一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社六级联动的群防群测体系,分级落实地质灾害预警预测责任、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责任和灾情信息预报通报及临灾处置责任。建立地质灾害监测员队伍,在汛期聘请地质灾害全职监测员加强监测预警,着力构建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监测员队伍的建立,对预防地质灾害工作起到了重大的基础作用。二是强化操作层面的防范责任。以农村村社、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把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防治责任落实到最基层、落实到第一线,落实到县、乡、村、组的每一位干部群众、建设工地每一位管理者和普通工人。三是开展大范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发放“明白卡”,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这些工作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范的积极性,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是发挥各部门联动机制是全面应对地质灾害最重要的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大、牵涉面广,稍有不慎就可能因工作中的“死角”和缺位酿成难以预料的后果。2009年以来,针对部分水电建设工地周边相继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分层级防范与分行业联动相结合,以制度设计和要求促使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是完善提前预防避让的主动预防机制是沉着应对地质灾害最关键的环节。    应对地质灾害这样的突发性危机和不确定影响,只有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落实,高度重视系统性谋划、链条化管理,把握住动态排查灾情、预先落实预案、全面加强演练、及早预防避让等四个环节,才能牢牢把握防灾主动权,打好减灾主动仗。    六是实施工程性治理的长效功能机制是科学应对地质灾害最坚实的举措。    四川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是抵御重大地质灾害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治理投入力度和规模,并对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分类开展科学防治,全力掌控地质灾害隐患。对危害大、险情重的千方百计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对灾害体规模小、治理难度小的,采取专业单位指导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应急除险方式消除隐患;对灾害体规模大且治理难度高、威胁对象相对较少且分散的,采取避险搬迁措施,永远避让。在汶川地震灾区,按照分类防控的要求,将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纳入规划范畴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2334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1248项应急排危除险简易治理工作,开展6494项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恢复重建3420处群测群防体系,实施28674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同时,加紧推进汶川映秀、绵竹清平、都江堰龙池等“8·13”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重点区域的工程治理工作。去年汛期期间,北川、青川等已建成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受住了洪灾泥石流考验,成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墙”。    地质灾害具有长期性、突发性、隐蔽性和破坏性强等特点,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切实强化防灾工作主体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长效防治。充分发挥社会机制与市场机制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扎实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地灾防治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力学    甘肃省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的过渡交会地带,属地质灾害易发和多发省份。地质灾害具有分布范围广、密度大,活动频繁、规模大,危害严重等特点。截至目前,甘肃省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0629处,其中滑坡3644处,崩塌1822处,泥石流3580条,地面塌陷193处,不稳定斜坡1233处,地裂缝157处。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190.82万人,威胁财产304.81亿元。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公益性、社会化和公众参与性很强的活动,是一项涉及十分广泛的系统工程,既需要通过政府的主导,更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长期以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几乎由政府包揽,这种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减灾能力的提高。在新的形势下,需不断研究探索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新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的社会化减灾系统,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政府主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此,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理念,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经费、技术、装备、人员等困难和问题,加快建设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四大体系。编制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宜迁则迁、宜治则治,综合防治,逐步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得以明显好转。    ——公众参与,健全和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范体系。    以防为主,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占据先决性和主导性位置,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自身的风险程度所决定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法。群众最熟悉自己居住的环境,通过充分发动群众,建立起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开展群众性的监测和预防,是最为有效的防范手段。如2009年5月16日,兰州市九州石峡口小区发生特大型滑坡,造成一栋居民住宅楼两个单元共32户住房被毁。灾害发生前由于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及时发现并上报险情,当地政府迅速组织疏散了小区居民,有效避免了重大群死群伤灾害事件的发生。    200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先后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以县(市区)为对象,以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等为内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推行了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和乡镇国土所评估、巡查、预案、宣传、人员“五到位”建设。这一系列举措,有效地推进了群测群防体系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实践证明,这是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有效的具体措施。    当前,在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十有县”、“五条线”和“五到位”建设中,应不断壮大以村(社区)党支书、主任和村民小组长(居委会主任)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加强基本技能培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防灾组织能力,使其成为群测群防体系的骨干力量。制定和出台相关规定,落实群测群防监测员津贴补助、制定成功预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加快地质灾害易发区公益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设步伐,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保证能够承担起重要隐患点的专业监测任务、指导群测群防工作,尽快建立起完善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体系。    ——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灾害能力。    地质灾害的预防是在对灾害规律认识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的主导和倡导,以唤醒广大民众及全社会的防灾意识,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和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为目的的社会行为过程。生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广大群众,虽然在长期与自然抗争过程中积累了一些避险兴利、躲防灾害的经验,但对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偶发性、突发性缺乏科学认识,容易麻痹大意,往往在各类自然灾害面前,缺乏主动防范意识和有效的防范行动。大量事实证明,群众缺乏防灾知识,预防地质灾害意识淡薄,是地质灾害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大力倡导并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近些年来,各级不断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地质灾害防灾科普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每年“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活动。2006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先后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等大规模、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当前,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中,应建立起集中阶段性培训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科普宣传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机制。以山区农村及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重点,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上下工夫,通过电视、广播、网络、通信和发放“防灾明白卡”、举办培训等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向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广大干部群众普及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同时,要加强地质灾害临灾避险演练,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使受地质灾害隐患的群众知道何处危险、何时避险、怎么避险、如何自救,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防范地质灾害  建设幸福广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陈耀光    广东省地质条件复杂,湿热多雨,客观上造成了地质灾害的易发性,从而成为我国地质灾害多发省份之一。近年来,由于我省极端天气增多,地质灾害呈上升的态势,2010年是广东省遭受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一年,特别是9月21日阳江、茂名等地受强台风“凡亚比”影响,遭受了历史罕见的强暴雨袭击,发生了严重的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比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    ——高度重视,广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在工作机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应急抢险、工程治理、提高防灾意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成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全省各级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每年年底及早部署下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前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坚持开展汛前、汛期检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    二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分片负责制,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    三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全省已通过验收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42个,每年参与群测群防人员达8万多人。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26起,避免16180人伤亡,减少直接经济损失达1.03亿元。此项工作影响面广,防灾减灾成效明显,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和好评。    四是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体系初步建成。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列入全省首批试点单位,目前,已初步建成地质灾害应急平台5大系统19项功能,基本实现了与省应急平台互联互通、数据交换与资源共享。    五是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成效突出。“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约42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了71.43%,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1390宗,避险搬迁工程916项;地质灾害隐患点由21070处减少到13883处,减少了34%。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全面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明显提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着严峻形势:我省汛期气候复杂多变,地质灾害隐患点多,任务重,压力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倒挂,技术力量较薄弱;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严重不足等。对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在工作上进一步认真研究,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统筹谋划,为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地质环境保障。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根据广东的实际,“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确定的总体目标为: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全面完成全省“十有县”建设,努力实现珠江三角洲地区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十一五”期末的基数上减少75%,其他地区减少50%,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把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为实现上述目标,务必在“五个强化”上下功夫:一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强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是强化地质灾害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及预警体系建设;四是强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程;五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值班和信息报送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二是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和实施工作,重点加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以及应急体系建设。三是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基层国土所“五到位”建设,其中2011年全省建成符合标准的“十有县”不少于35个。四是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程。2011年,完成广东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提出的全省84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程。五是创新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新思路。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山区脱贫、新农村建设、土地复垦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大,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关注民生,强化管理,做好服务,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的贡献。以人为本  科学防范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和自兴    云南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截至2010年底,全省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16万处。“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4594起,共造成393人死亡、18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20.25亿元。    面对重大地质灾害,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及早部署,沉着应对。确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始终将加强地质灾害预防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一个重点来抓,积极行动,超前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强化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群测群防体系日臻完善,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全省各地狠抓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66万处。为预防重、特大地质灾害的发生,省国土资源厅集全系统之力,组织开展了“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再核查与防灾避险紧急行动”。派出了53个专家组分赴全省16个州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业核查,并对重要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避险工作给予了技术指导,全省共核查重大隐患点1917个。    ——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针对全省地质灾害面临的严峻形势,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启动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去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3起,避免人员伤亡846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4681.3万元。密切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努力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覆盖面和准确率。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积极推广使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监测仪器设备,并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中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各州(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还利用各种媒体,及时把防灾信息和防灾要求传达到县、乡、村有关负责人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与群测群防联动,为及时做好临灾避让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目前,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建立。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省国土资源厅进一步充实完善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调查专家队伍,建立了包括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和滇东北、滇东南、滇南、滇中、滇西北和滇西南6个片区专家组,共有26个调查小组、78名专业技术人员,并明确了各个片区和各个调查小组的负责人及其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入力度逐年加大,重点治理工程取得新进展。    省委、省政府对全省重大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在省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2010年共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4.82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8900万元。组织实施了德钦、绿春、红河、泸水县城、元阳县新街镇等一系列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绿春、德钦县城等治理项目进展顺利,已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有效缓解了一部分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促进了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    ——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以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厂矿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防灾知识水平、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为目标,以形象直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与业务知识培训,使基层群众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我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的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基础仍十分薄弱。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筹措不少于1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去年11月2日,省政府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上,提出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年均损失比“十一五”期间降低15%,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减少20%的奋斗目标。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州(市)、县(市、区)、乡(镇)政府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健全组织机构,从职能职责、目标任务、信息报送、联席会商、综合处置等方面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加强协调,确保各个环节不脱节。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各自的防治管理职责,各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法定防治义务、承担相关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排查制度,及时将新发现的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细化监测预警措施,落实防范工作方案。推广使用专业监测仪器设备,不断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    按照全国“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统一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积极推进隐患风险评价工作。大力培养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研工作。继续提高区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基础研究的水平,深入分析我省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诱发因素、活动规律、分类特征及其危险性、防治技术条件,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等提供地质科学依据。积极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效率和水平。    同时科学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校园、进厂矿、进社区、进村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减灾、避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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