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浏览次数:682  发布日期:2011-05-20  分类:各省总站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由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8 个市级监测站、 15 个县级监测站共 24 个监测站,形成省、市、县三级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共计从业 215 人。 表 1   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现状表 监测机构名称 级别 隶属关系 从业人员数量(人) 站长 专业技术人员 小计 高级 中级 初级 其他 人员 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省级 隶属省国土资源厅 100 28 23 33 16 徐水辉 岳阳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12 5 7 李淇 岳阳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岳阳县国土资源局 28 3 25 佘省吾 汩罗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岳阳县国土资源局 黄威 临湘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临湘市国土资源局 杨加平 平江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平江县国土资源局 李贇 衡阳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衡阳市国土资源局 5 3 2 刘晓将 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郴州市国土资源局 4 4   蒋小明 常德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4 2 2 杨宏润 临澧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临澧县国土资源局 2 0 2 黄劲松 益阳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17 15 2 周项 桃江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桃江县国土资源局 8 4 4 周奇峰 安化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安化县国土资源局 袁神佑 娄底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10 4 6 莫崖松 涟源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8 8 0 刘建洲 冷水江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 魏勇 新化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新化县国土资源局 刘友送 娄星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娄星区国土资源局 曾兵 凤凰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凤凰县国土资源局 6 6 0 田庄 张家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 4 2 2 黄祖平 永定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永定区国土资源局 3 2 1 杨开芳 桑植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桑植县国土资源局 钟为民 慈利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县级 隶属慈利县国土资源局 杜慧彬    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其前身为 1984 年经省地矿局批准成立的“湖南省水文地质、环境地质总站”与省政府 1985 年批准成立的“湖南省遥感中心”,为一个班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综合性科研单位。原隶属湖南省地质矿产厅, 2000 年成建制进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主要从事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是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业务承担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工作规划、计划;承担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综合研究和预警预报;组织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承担全省地质遗迹保护与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负责全省矿山地质环境和城市地质环境调查;参与国土资源调查、国土动态监测、国土资源规划、遥感技术应用。为政府对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负责对全省 8 个地市监测站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总站技术人员涉及地质、环境、水文、工程、遥感、规划等 17 个专业,现有教授级高工 5 人、高工 23 人、工程师 23 人、助工 33 人。现拥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监理“四甲”资质,水工环地质调查、遥感地质勘查甲级资质,固体矿床勘查、液体矿床勘查、测绘资格乙级资质。具备水工环地质调查,遥感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测绘等工作能力。并于 2005 年通过了 ISO9001 质量体系的认证。 二、监测网点建设 我省目前在地下水、地质灾害等两个方面展开了环境监测工作: 1 、地下水监测网点建设 全省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分站 6 个,其中长沙、岳阳、邵阳、韶山站为总站直属站,郴州、湘潭站为代管站。目前全省实有监测点 96 个,其中国家级点 11 个、省级监测点 55 个、地区级点 30 个,总控制面积 1459Km 2 。在 95 个监测点中有 91 个点为水位监测点,其中国家级 11 个、省级 50 个、地区级 30 个;水质监测点共 21 个,其中国家级 6 个、省级 12 个、地区级 3 个;泉水监测点共 3 个,其中省级 2 个、地区级 1 个。地下水部分监测点由于年久失修,自然锈蚀、淤堵和人为破坏严重,得不到及时修护而中断监测,其中轻微淤堵 17 个、严重淤堵 7 个、停测 10 个。目前所有监测点均采用人工测绳监测,水位、水温、流量监测点频率为 6 次 / 月,水质监测为每年丰水、枯水期各一次。  2 、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 2000 年以来,每年都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中的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工作。 2008 年,我厅在全省 122 个县市区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成群测群防监测点 7531 个;建立的地质灾害预警指挥管理网络从省厅已经延伸至 2421 个乡镇国土所。该网络现有 20 位省厅及处室领导、 64 名市局级监测责任人、 742 名县局级监测责任人、 4367 名乡镇所级监测责任人,共计 5193 名监测责任人。该网络在 2004 年汛期开始运行,经历五年汛期检验和不断巩固完善,发挥了重要的防灾减灾作用。 3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全省目前已设立了 1743 个矿山环境监测网点,制度了监测方案,确定了 1743 个监测人员,初步建立了矿山环境监测制度,并实行了半年报制度。 三、监测装(设)备现状 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用于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设备相对较为齐全,有汽车 10 台(其中越野车 6 台、小轿车 2 台)、摄像机 10 台、 GPS30 台、中转台 3 台、全站仪 2 台、电脑 246 台(其中 70 台为 2003 年购置)、绘图仪 2 台、输入与输出设备 71 台。另外,还有 MAPGIS 用户网络狗一只、卫星数据接收系统 1 套,且大部分设备运行良好。另外,市级国土资源局均有省厅统一配备的用于地质环境监测的车辆一辆,共 14 辆。 四、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状况 1 、地下水信息化建设系统 已将 20 多年的监测数据全部录入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测数据库,为及时查阅各点各年度的水位、水温动态变化情况提供了方便。 2 、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 2007 年我单位自主研发了一套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省、市、县及野外版等四个版本,可以随时查询各个矿山地质环境的相关资料,目前已投入正式使用。  3 、地质环境空间数据库建设   目前已经开展 86 个县(市、区)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通过验收并提交成果的有 67 个。 4 、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2005 年开始软件开发,预计在 2009 年汛期投入测试。平台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地质灾害编辑管理系统、地质灾害三维分析演示系统、气象数据采集系统及会商决策系统等模块。主要面对国土资源部门内部使用。 五、主要监测成果和服务 2003 年遥感技术的应用首次拓展到了国土资源土地动态监测方面。总站从全国 38 家竞标单位中脱颖而出成为五家中标单位之一,承担了“呼和浩特、唐山、株洲等城市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了快捷、及时的业务支撑,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了现实性、准确性的基础数据。 2006 年开始组织开展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在全省 6000 座生产矿山及部分闭坑矿山开展野外调查与专题评价,目前野外调查已完成,并已提交了株洲、娄底、常德、湘西自治州等 4 个市的成果资料,建立了数据库。   2006 ~ 2007 年承担了郴州~耒阳矿集区矿山开发多目标遥感调查与监测试点工作,调查区内矿业开发违法用地、乱采乱挖现象,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执法监督检查提供动态资料,有利于整顿矿业开采秩序,规范矿业开采行为。 2008 年又承担了张家界、花垣、金竹山、河路口、新田岭与新生煤矿等 6 个重点矿区的矿山开发多目标遥感调查与监测工作。 2008 年利用遥感图像开展了湘东南矿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工作。 2007 年总站再次将遥感技术成功地应用到第二轮土地详查工作上,为省厅争取到了全省土地详查遥感图像制作工作。同时,还承担了 15 个县(市、区)的遥感土地详查工作,充分地发挥了遥感技术领导优势。 2007 ~ 2008 年承担了武汉市土地执法监查工作,拓展了遥感技术应用领域。另外,利用多时相遥感图像开展了洞庭湖地区生态农业地质调查、长江流域基础地质与环境遥感调查与监测工作,为环境保护监察工作探明了新方法。 (二)服务方面 2004 ~ 2008 年与省气象台联合开展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发布各类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产品上百期次,手机短信 40 万余条 , 发挥了显著的防灾效果; 2006 年编制的《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5-2020 年)》为省人民政府依法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2003 ~ 2008 年编写《湖南省地质环境公报》、《湖南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部分城市地下水水情通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公益性服务;《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规范》为省级地方标准,是湖南省第一个地质环境领域内的地方标准;省厅编制的《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有效地保护了我省矿山地质环境,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 2007 年由省厅编写的《湖南省地下水应急监测预案》有助于提高我省地下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轻地下水污染事件及对人民群众生命造成的危害,保护地下水环境; 2000 年首次成功地申报了“张家界国家地质公园”, 2003 年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功申报了“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组织开展了 1 个世界级、 6 个国家级、 10 个省级地质公园的建设,编制了《湖南省地质遗迹名录》。 六、法制建设 1997 年颁布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2002 年颁布了《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地质公园申报审批办法》, 2004 年颁布了《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5 年发布了《湖南省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006 年发布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规范》, 2007 年发布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试行)、《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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