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第51期:7月15日全国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

浏览次数:574  发布日期:2011-07-18  分类: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地质灾害应急
一、各省(区、市)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广西:7月11-14日,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2起,其中滑坡1起、崩塌1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宜春市袁州区湖田镇石湖村发生1起滑坡险情,直接威胁7户30人的安全,潜在经济损失10万元。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已采取应急避险措施。 云南:7月11日-13日,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2起,其中泥石流1起、滑坡1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51万元,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已采取应急措施。 广东:7月14日,云浮市泗纶镇荣安村委双坝路口发生1起崩塌,崩塌体约800立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万元,无人员伤亡,威胁10户57人,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已采取撤离受威胁人员等应急措施。 四川:7月13日-14日,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5起,其中,滑坡4起、泥石流1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地质灾害险情11起,其中,滑坡10起、崩塌1起,威胁人数415人,潜在经济损失1799万元,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已采取撤离受威胁人员等应急措施。 安徽:7月14日,安庆市大观区德宽路中段大观区政府后,省二监5号宿舍楼西北侧围墙角外发生1起滑坡,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当地政府已采取应急措施。 二、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举行揭牌仪式 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在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加挂“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的牌子。主要承担全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指导,为盟市、旗县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并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处置技术培训等工作。中心下设应急调查监测室和预报预警群防室2个工作机构。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揭牌仪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举行。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的组建,使地质灾害防治职能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将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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