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第58期:7月22日全国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

浏览次数:502  发布日期:2011-07-25  分类: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地质灾害应急
一、各省(区、市)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新疆:7月20日下午,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境内的314国道多处发生泥石流,870余名中外旅客、320余辆车被困,无人员伤亡。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及边防官兵闻讯紧急开展营救,至当晚23时许,受阻道路被疏通,被困旅客、车辆陆续安全通行。 云南:7月20日,文山州富宁县里达镇里拱村发生1起滑坡,无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已采取应急措施。 广西:7月21日,桂林市阳朔县城石马路旁山体发出崩塌,无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0.5万元。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已采取应急措施。 四川:21日凌晨,四川阿坝州汶川县境内再降暴雨,致使国道213线都汶公路多处发生泥石流而再度中断,目前尚未接到人员伤亡报告。7月22日,凉山州发生3起滑坡,无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已采取应急措施。 二、各地贯彻落实加强地灾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国土资源部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后,广西、福建省厅随即召开会议,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地灾防治工作。广西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地灾易发区和隐患点防控,健全防灾体系,落实防灾责任,对地灾易发区和隐患点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地灾隐患巡查、排查制度,坚持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检查、汛后核查,加大对山洪地灾易发区、采石场、矿山及尾矿坝等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排查力度,对重点区域实行定人、定责、定点看防。福建强调,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灾防治工作负总责,把地灾防治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将地灾防治费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对可能存在地灾隐患的人员集中地等开展全面排查;强化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网络,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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