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第16期:三省(区、市)共发生15起灾情险情 广东省厅部署龙舟水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浏览次数:682 发布日期:2012-05-24 分类: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地质灾害应急 一、重庆、江西、宁夏三省(区、市)共发生15起灾情险情 重庆:2012年5月23日,重庆市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13起(灾情4起,险情9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其中,九龙坡区滑坡灾害3起,危岩险情2起;北碚区崩塌灾害1起,危岩险情1起;黔江区滑坡险情6起。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已采取应急措施。 江西:2012年5月22日7时至5月23日7时,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1起,无人员伤亡。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采取应急措施。 宁夏:2012年5月22日,固原市原州区河川乡康沟村发生1起崩塌,崩塌体高约8米,宽约6米,规模约60立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采取应急措施。 二、广东省厅部署龙舟水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2年5月23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发电《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加强龙舟水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国土资地环电〔2012〕168号),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龙舟水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把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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