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完成修编

浏览次数:623  发布日期:2012-07-05  分类:各省动态
近日,为科学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增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针对性,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承担的《南京市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1-2020 年)》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南京市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以及地面不均匀沉降。自 2007 年 1 月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南京市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6—2020 年)》以来,该规划所确定的“十一五”期间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随着南京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各种环境地质问题和地质灾害频频发生,原规划已难以适应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为做好新《规划》编制工作, 2011 年 9 月,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与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成立了由王晓庆副局长任组长,地环处处长周荣根和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院长朱锦旗任副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领导小组。项目组广泛收集第一轮市区、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成果,全市历年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成果、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勘察、治理及矿山地质环境勘察、治理成果资料,特别是近期南京各市辖区开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资料。同时邀请各区、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了解各区、县 2005-2010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果经验、下一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想法、已治理地质灾害点及矿山的数量、投入资金情况等。在资料收集及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遥感影像资料,综合确定调查重点,开展地质灾害复查工作,主要为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城市重点规划区调查和矿山地质灾害调查。采用目标规划、全面规划与重点安排相结合,野外调研与 GIS 技术手段相结合,综合研究、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保证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新《规划》结合南京实际,对南京市“十一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总结,阐述了多年来地质灾害的工作成效,同时对目前南京市地质灾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南京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进行了调整。“十一五”期间,南京市对部分重点防治地区实施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避让搬迁,基本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原规划共 17 个重点防治区,新规划中取消了 4 个重点防治区,其他地区根据易发区的修编,结合城市发展状况,进行了细微调整。目前重点防治区设定为 13 个,总面积为 437.29 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下关区、栖霞区、鼓楼区、玄武区、雨花台区、六合区、浦口区、江宁区等岗地和低山丘陵地带。 与此同时,新《规划》围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以及应急救援 4 个体系,对南京市“十二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重要安排。提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健全法律法规和预案体系,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水平等 7 项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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