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渠县成功处置汇东乡“7·12”特大滑坡地灾浏览次数:404 发布日期:2012-07-23 分类:防灾减灾 受6月29日以来的强降雨天气影响,7月12日下午2点,渠县汇东乡龙眼村麻祠堂发生特大滑坡地质灾害,造成46户175人严重受灾,直接经济损失约1952万元,同时,滑坡泥土侵占河道近15米宽,过往船只无法正常通航。 灾情发生后,渠县县委、县政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阶段性中心工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全力转移受灾群众,有力、有序、有效的处置了这一突发事件。 一是预案落实。根据预案,全县党员干部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按照“以人为本,群专结合”的原则,向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工作卡》3700余份,强化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措施。同时,渠县根据预案,多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演练。在这次地质灾害中,县委书记王善平、县长苟小莉接到报告后,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坚决落实,同时,对全县416处地质灾害点进行了一次普查,严防发生灾害。汇东乡按照指示,根据预案制定的方法,有条不紊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是监测到位。进入汛期后,渠县加强了对地质灾害的巡查,特别是暴雨气候下,坚持24小时监测。汇东乡建立了由村干部、监测员组成的监测队伍,在19个地质灾害点进行不间断监测,同时,乡上安排专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普查、抽查,有力保证了监测到位。在“7·12”特大滑坡地质灾害发生前,龙眼村的监测人员率先发现了征兆,采用敲锣、喊话、手摇报警器等方法发出了预警信号,为安全转移争取了时间。 三是组织有力。县政府副县长朱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公安、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广大党员干部,展开争分夺秒的抢险救灾工作。现场成立了“7·12”特大滑坡地质灾害抗灾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群众安抚救助、治安维稳、灾害监测及治理、灾情核报、灾后重建等工作组,分门别类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是转移及时。针对灾害现场受灾群众多,且大多为老弱病残孕的特点,抢险救援小组逐户逐家进行转移。对19名不愿转移的群众,工作人员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进行了强制转移。在特大滑坡地质灾害发生前,175名群众全部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在灾害点设置警示牌,拉起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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