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第87期:四川省共发生9起灾(险)情 无人员伤亡

浏览次数:534  发布日期:2012-08-03  分类: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地质灾害应急
    一、地质灾害灾(险)情 四川:8月2日,四川省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9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62万元。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已采取应急措施。 新疆(续报):7月31日凌晨1时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新源县伊犁钢铁厂生活区发生突发性山体滑坡灾害,造成28人被埋。截至8月2日9时,已确认21人死亡,7人失踪。已将最新情况通过《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第33期)上报国务院应急办。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情况 (一)向各省发函要求做好近期北方地区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针对第9、10号台风即将登陆东南沿海地区,以及近日长江 、黄河汛情,国家防总已启动防汛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据气象部门预报信息,此次第9、10号台风除影响东南沿海地区外,还会对华北、西北、东北等北方地区造成影响,可能出现持续强降雨的严峻形势。部领导高度重视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为此我部启动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各有关地方采取有力措施,务必加强防范工作。特别提醒受到第9、10号台风影响的东南沿海、华北、西北、东北等地区做好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福建、安徽两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迅速部署落实今年第9、10号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为贯彻落实我部《关于做好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函》的要求,福建、安徽两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分别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并扎实做好今年第9、10号台风期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