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两部门联合出台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浏览次数:570 发布日期:2012-08-07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与国土资源局就联合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达成共识。两部门联合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预防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并下发至全区所辖三县四区的气象、国土部门共同遵照执行。 气象与国土部门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具体业务承担范围,并对预警联防时间及联防方式、内容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每年的汛期,当预报有较大降水过程时,或所辖范围内的自动站雨量监测实况达到30毫米及50毫米时,要及时向国土资源局应急值班室上报,视情况开展联合会商及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通过合作,对全区地质灾害分布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实情、险情等有了进一步的掌握。目前,大兴安岭地区各级气象部门密切与国土资源部门协作,共同做好本地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服务,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