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

浏览次数:642  发布日期:2012-08-10  分类:防灾减灾
    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禹州市在全市范围内紧急部署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 进入8月份以来,禹州市极端强降雨天气增多,引发滑坡、泥石流、崩塌、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防汛防灾形势严峻、刻不容缓。为此,禹州市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的通知》(禹政办〔2012〕93号),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办)及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高度重视此次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明确领导责任、管理责任、防治责任,并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在认真落实《禹州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近期灾害性极端天气增多等实际,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覆盖再排查,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出现险情且急需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完善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完善本地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认真做好人员、救援物资等应急准备,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门应急预案。有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办)要组织开展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防灾避灾知识和抢险救灾能力;强化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排查发现的、直接影响交通干线运行和威胁人民群众居住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监测预警措施。各煤炭企业要在本矿区范围内的采煤塌陷区附近设立警示牌,对于已严重影响交通正常运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组织应急调查,指导转移避让,并采取排危除险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将于8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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