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八个加强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浏览次数:702 发布日期:2012-09-14 分类:防灾减灾 日前,广西国土资源厅印发方案,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和厅机关各处室,从八个方面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有效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一是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修订完善自治区、市、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基本实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覆盖。 二是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市、县(市)每年至少组织1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每年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类型、数量和危害状况。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力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 四是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标准和发布机制,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准确向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测员以及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五是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进一步规范应急值守信息记录、值班台帐、值班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汛期黄色等级以上预警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24小时值班制度。 六是加强地质灾害信息报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畅通,严禁瞒报、误报、漏报、谎报。 七是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各地要建立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专家库,成立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服务。加强群测群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逐步落实群测群防队伍监测装备和补助经费。 八是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宣教。深入宣传地质灾害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预防、避险常识,普及自救、互救常识,广泛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生防灾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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