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对中国北方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工作项目进行野外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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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及项目总体进度安排,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委托,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于 2012 年 7 月~ 9 月初,分别对 2008 年以来华北平原、松嫩平原、河西走廊、准噶尔盆地和银川平原等各工作项目进行了野外验收。 “中国北方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项目始于 2008 年,工作区域包括华北平原、松嫩平原、河西走廊、准噶尔盆地、鄂尔多斯盆地、银川平原和下辽河平原等 7 个平原(盆地)。共开展 1:10 万为主的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13.2 平方千米, 1:25 万的水文地质调查 3.5 万平方千米;通过新建和修复利用,在 7 大区域共形成长期监测井 1429 眼,其中自动监测井 824 眼;新施工自动监测孔 516 眼,完成钻探总进尺 33700 米;开展地下水水质采样监测 1758 组。 为配合野外工作验收,沈阳地调中心、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等项目承担单位对本次野外验收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各单位根据项目设计书、工作量的实施情况提供了翔实的野外工作资料,积极配合验收专家对已完成的实物工作进行了野外抽查检查,为本次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野外验收过程中,专家组严格按照局野外验收的工作程序和要求,首先听取了各项目组的总结汇报、认真审核了 2000 余份水文地质调查等原始记录、 800 余份地下水钻探及洗井记录;抽查了 70 套地下水动态监测井钻探施工、成井、自动监测仪及孔口保护装置安装等实物工作。 最后,专家组根据总体验收情况,对各工作项目的野外工作成果给予积极肯定,并形成野外验收意见,对野外工作进行了评分定级,验收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验收专家在黑龙江省总站听取“松嫩平原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黑龙江)”项目汇报 验收专家在宁夏地质环境监测院听取“银川平原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项目工作汇报  验收专家在吉林省进行野外工作验收 验收专家在甘肃省进行野外工作验收 验收专家在新疆进行野外工作验收 验收专家在宁夏进行野外工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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