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山:坚持“四个结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浏览次数:669 发布日期:2013-02-20 分类:防灾减灾 近年来,湖北省竹山县坚持实行“四个结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连续11年实现“无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无人员因灾伤亡”的“双无”防灾目标。 一、隐患排查与责任落实相结合。该县每年汛期前都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登记在册,建立台账管理,并且将防灾责任落实到点、到户、到人,实行监测员分片包干防灾责任制。 二、政府主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该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合力。 三、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测群防的基础上,该县专门邀请地质灾害防治专业人员对威胁人口多危害大的重要地灾隐患点进行监控。 四、工程治理与避让搬迁相结合。对受威胁群众居住较分散、危险程度较低的隐患点采取工程治理的办法消除隐患;对受威胁群众居住较集中、危险程度较高的隐患点积极引导受威胁群众采取避灾移民搬迁,以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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