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治理33处地质隐患 20处工程搬迁避让

浏览次数:596  发布日期:2013-03-26  分类:防灾减灾
    25日从新疆国土资源部门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    国土部门称,该《规划》在新疆全区范围内划分出8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十二五”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结合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展布特点,开展30个县(市)地质灾害详查,完成38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专项勘查。    此外,新疆还将实施20处搬迁避让工程、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建立自治区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基础支撑体系,充实完善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到2015年,新疆将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基本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显著增强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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