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国土局: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

浏览次数:558  发布日期:2013-03-28  分类:防灾减灾
    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   通知对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进行细分,并明确责任人和牵头单位,明确各单位完成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的时间节点,要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有关单位等要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准备工作。    据了解,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方案的编制,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的开展,讯前、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两卡”发放,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避让演练,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等,通知强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全力抓好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将地质灾害各项预防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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