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浏览次数:563  发布日期:2013-04-03  分类:防灾减灾
    4月1日开始,广西进入汛期。广西国土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当天起,在全区范围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发展变化情况,落实防灾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预防水平。巡查主要包括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    广西国土资源厅强调,巡查主要对象包括自治区、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屯)、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探、采矿区;群众新发现和提供线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203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共威胁16万多人、8亿多财产安全,必须重点巡查。    广西国土资源厅要求,汛前排查重点是摸清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汛中检查重点是检查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各项防灾措施部署、监测人员上岗等情况。汛后核查的重点主要是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查看原有监测点的变化情况,有无增加、有无变化,新增加的隐患点列入群测群防、落实责任人、监测人等情况。在巡查过程中,要宣传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要重点给群众强调防灾避灾意识,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指导群众进行监测,并现场向群众讲解如何判定地质灾害的异常变化情况。    广西国土资源厅强调,各市国土资源局之间要开展一次相互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地质灾害巡查完成情况,地质灾害应急、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是否到位、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完成情况、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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