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土厅再次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范

浏览次数:617  发布日期:2013-04-07  分类:防灾减灾
    受降雨影响,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频发,截至4月2日共发生地质灾害35起,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250万元,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居全国第5位。面对严峻形势,4月2日,广西国土厅再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迅速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巡查,特别是对位于山坡上、陡坡下和低洼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矿山等临时居住点,要逐一进行检查排查,不留死角。对可能因强降雨引发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地区要重点排查,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极端降雨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二是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掌握最新的气象信息,及时开展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相关人员,争取防灾工作的主动。三是各地要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管,禁止在隐患点区域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房屋一律停工,经专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续建;各地国土所要做好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发放明白卡,落实监测员,确保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群众安全度汛。四是各地对值班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监督和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和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随时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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