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实行地灾隐患防治告知制度浏览次数:634 发布日期:2013-04-10 分类:防灾减灾 4月8日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山西今年将实行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告知制度。通过《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地灾隐患的责任单位和隐患所在村委会(街道居委会)灾害情况和防治措施,督促防治责任单位确定隐患监测人员制定应急预案。 山西厅度要求,将排查出来的地灾隐患按“三定”原则填写《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通知书》,即:定隐患,界定隐患的位置、类型、规模、诱发因素、威胁对象等基本情况;定措施,确定隐患的防治措施、责任单位、监测人员、群测群防人员、应急预案;定治理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责任”、“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确定隐患防治责任单位。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