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立足职能推进生态省建设浏览次数:457 发布日期:2013-05-25 分类:综合信息 日前,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决定从七个方面着手推进生态省建设。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201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国家下达指标。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全省114万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工业项目用地的产业类型、用地定额、建筑容积率与地价挂钩的办法。 优先保障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小城市、小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8.5万公顷以内。 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体系。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和矿业权市场建设,规范矿业权市场与资源开发秩序,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 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到2015年,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提高到75%以上,综合利用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3%。 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勘查设计方案。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到2015年,新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0%,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与预警预报系统。治理100处以上的重大地灾隐患,完成1000处以上的地灾隐患点村民搬迁任务,提升1万个以上受地灾影响行政村的群测群防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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