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扎实推进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和矿山复绿浏览次数:614 发布日期:2013-08-18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继2012年底印发《芜湖市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实施意见》后,日前,安徽省芜湖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全市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和矿山复绿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目前,此项工作正按《意见》和专题会议要求扎实推进。 积极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市国土局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在市主要媒体“两报两台”(芜湖日报、大江晚报、芜湖电视台、芜湖广播电台)开展了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和矿山复绿工作宣传月活动,主要对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县区相关工作做法进行系统解读和宣传,营造各级政府重视、相关部门配合、矿山企业参与、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氛围。 政府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为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国土、经信、安监、公安、环保、工商和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市国土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组织,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调研摸底,优化工作方案。结合县区调研摸底和借鉴外省有关市县先进经验,坚持规划先行,完成了《芜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对全市区划调整后的禁采区、限采区和鼓励开采区范围进行了重新调整,目前该规划已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加快进度,完成了相关县区上报的“一矿一策”方案审查,全市至“十二五”末将关闭矿山68家,矿山数量较“十一五”末减少50%以上,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严格控制新设矿权,拟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规范鼓励开采区的矿权设置;印发了《关于开展矿山复绿工作的通知》,明确矿山复绿的范围、目标、任务以及列入复绿行动方案的矿山名单,要求至2014年6月底前完成列入省《矿山复绿实施方案》的位于“三线两区”矿山地质环境工程治理,提前完成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 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开采。为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全市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和矿山复绿工作顺利进行,我市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完善矿产执法动态巡查、信访排查、举报和联合执法机制。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47起,有效制止查处47起,查处率达100%;市国土局会同县区政府、经信、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0多人次,立案查处非法开采案件22个,没收非法所得48.57万元、罚款12.02万元,无证开采、盗采、越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全市正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活动。 强化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实施督查和考核制度,市非煤矿山整治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相关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市政府将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和矿山复绿工作纳入县区、开发区年度目标任务,年底组织联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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