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启动地灾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浏览次数:655 发布日期:2013-09-17 分类:防灾减灾 9月16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启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 根据通知,各地将选取地灾防治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区)开展地灾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其具体要求为“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 同过去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相比,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对基层地灾防治工作提出了更明确目标和更高要求。国土资源部将把各地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情况,作为今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以及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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