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次摸清地质遗迹家底

浏览次数:598  发布日期:2013-10-10  分类:地质遗迹和化石
    9月30日,湖南省地质遗迹调查成果论证审查会在长沙举行。该项目是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部署全省地质遗迹调查任务的情况下开,项目开始于2011年8月,工作年限为2年,总经费为500万元。    10多名项目参与人员历时两年,行程五六万公里,首次对湖南省地质遗迹进行了系统调查,确定湖南省重要地质遗迹518处。其中,世界级25处、国家级197处、省级296处。开展此次湖南省地质遗迹调查,总的目的是掌握全省地质遗迹的基本特征、分布与保存现状,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地质遗迹提供科学依据。    以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廷栋为组长的专家评审组认定该项目为优秀。李廷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湖南是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源大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立项系统调查全省地质遗迹是远见卓识之举。该项目将对湖南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也将为生态中国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地质遗迹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破坏了就永远不可恢复,也就失去了研究地质作用过程和形成原因的实际资料。    目前,湖南省地质遗迹保护主要采取建立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方式。旅游开发利用是地质遗迹最主要的开发利用方式,山水地貌景观发展观光游览,温泉开发休闲度假旅游,典型地层剖面、重要化石和岩矿石产地则多开展以科考、科普教育为主的旅游活动。此外也对一些重要岩矿石和古生物化石进行工业开发利用,对湖泊、温泉、奇泉等资源进行育种、养殖、灌溉等农业活动。    然而,湖南省部分地质遗迹及其生态环境已经或正在遭到破坏。主要表现在:大规模开挖山体;盗卖矿物奇石和钟乳石材;引走瀑布水量以作其他用途;矿业活动引发井泉水干枯和地质地貌景观破坏;过度工业开采岩矿与宝玉石;未经批准挖掘古生物化石、过度旅游开发地质地貌景观资源等。    除保护体系不完善,目前地质遗迹保护方面的法规不能涵盖地质遗迹管理的诸多方面,且宣传和贯彻执行的力度不够,亟须完善立法。    调查还发现,有的地质遗迹集中区的管理机构不健全,有的则是多部门管理,都导致地质遗迹没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全省范围内也缺乏政府颁布实施的相关规划,致使地质遗迹保护大多围绕一时一地的事项展开,缺乏规划管理。    调查建议,下一步,要开展较大比例尺的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遗迹调查;编制全省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制订有关地质遗迹保护与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并定期对执法状况进行监测,严厉打击恣意破坏地质遗迹的行为。    厅长助理龚文勇出席会议并致辞。厅地质环境处,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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