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气象国土部门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浏览次数:269 发布日期:2013-12-05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云南省气象局、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向各州(市)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下发《关于调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相关业务流程,并就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技术和拓展发布手段等做出规定。 据了解,由于地形、地貌等原因,云南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全省共有7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理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占了全国的十分之一。《通知》结合云南省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业务工作实际,将原有地质灾害五级气象等级预报预警调整为地质灾害四级气象风险预警,明确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达到三级以上时,由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并对公众发布。并要求各级气象、国土资源部门加强资料共享,联合开展实地调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扩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加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在电视台、网站的发布力度,积极探索和推动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近年来,云南省气象局与省国土资源厅深化合作,在地质灾害危险等级预警预报、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服务及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等方面通力协作,在多起因暴雨诱发的山洪地质灾害中提前向决策部门、基层应急负责人、社会公众等发出预警,有效避免和减轻了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2013年7月18日,在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后,云南丽江永胜县松坪乡人民政府马上对易引发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排查,并安排该乡8个村委会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142户306名群众及时转移,避免了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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