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将建四级湿地监测体系浏览次数:502 发布日期:2014-01-20 分类:环境地质 近日,记者从青海省政府获悉,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表明,青海省湿地总面积达814.36万公顷,居全国第一。青海省政府近日决定,建设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国家及省重要湿地为基本构架的湿地监测体系。 青海省境内分布有沼泽、湖泊、河流和人工湿地4大类17种类型湿地,具有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原始生态系统功能强大等特点,是我国乃至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生态调节区。近年来,青海省在湿地资源保护、湿地立法、省级湿地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省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立,《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的通过,都为青海湿地资源保护事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但从该省总体情况来看,社会公众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特别是反映湿地生态价值和功能的监测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建立全面的湿地监测体系将对于系统地掌握湿地资源现状、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开展保护成效评估、制定各种湿地保护和恢复政策措施提供依据,还可对破坏湿地的不当行为进行及时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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