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襄阳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浏览次数:596 发布日期:2014-03-24 分类:防灾减灾为切实做好2014-2015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以下简称《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2]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任务,特制定本方案。一、2011-2013年度全市地质灾害概况(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1-2013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79起。其中,滑坡63起,崩塌7起、泥石流8起,地面塌陷1起。从县(市、区)分布看,保康32起,南漳22起,谷城20起,其它县(市、区)5起。地质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71万元,其中保康426.9万元,南漳149.1万元,谷城170万元,其它25万元。由于各地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二)地质灾害特点 1.区域分布集中。受地型地貌条件影响,全市绝大多数地质灾害发生在南、保、谷三个山区县,计74起,占总数的93%。 2.发生时间相对集中。从年度情况看,由于受2012年“8·6”特大暴雨山洪影响,该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72起,占三年总数的91%,是三年中最集中发生年度。从季节分布情况看,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5-10月汛期,尤以7、8、9三个月最为集中。 3.强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三年来,因连续降雨或暴雨引发地质灾害达75起,占总数的95%。 4.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不容忽视。随着襄阳市社会经济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加剧,加上不正确的施工方法,使得由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有发生,此类地质灾害全市三年共发生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如2011年,保康县城关东坡因不正确施工,诱发重大山体滑坡险情,对山下多人生命财产造成直接威胁,后经及时采取措施,才使得险情得以排除。2013年5月,南漳县九集镇舞旗山村三户村民削坡建房,诱发土质滑坡,使三户的房屋严重受损,险些造成人员伤亡。 5.规模以小型为主。全市发生地质灾害以滑坡体积小10万立方米、崩塌和泥石流体积小于1万立方米规模的小型地质灾害为主。二、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状况和2014-2015年度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状况 襄阳市位于鄂西北汉水中游,地处秦巴山系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带,山区、丘陵占辖区面积80%以上,地形、地貌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多样,是我省地质灾害易发区之一。根据襄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共有31个,面积16288.44平方公里,占全市版图面积的83%,其中高易发区8个,面积2119平方公里,中易发区13个,面积6618平方公里,低易发区10个,面积7551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市版图面积的11%、34%和38%。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726处(其中滑坡511处、崩塌116处、不稳定斜坡71处、泥石流8处、地面塌陷14处、水库渗漏5处、降落漏斗1处),共威肋资产8亿多元,威肋人口52000多人。受地质环境影响,全市80%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保康、南漳、谷城三个山区县。(二)2014-2015年度地质灾害总体趋势 根据襄阳市地质灾害易发分区,降雨趋势,地震趋势和人类工程活动等资料叠加分析,结合近几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综合预测分析2014-2015年度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为,以小型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为主,发生数量和经济损失略低于2011-2013年三年的平均水平,但要高于2011年和2013年,同时也不排除出现象2012年“8·6”那样的特大暴雨山洪,并引发地质灾害集中暴发的可能。从区域分布看,发生的主要区域仍为南、保、谷三个山区县,但对老河口、襄州、宜城等沿江地带也不容忽视。从时间分布看,发生时间仍将集中在5-10月份,但对冬季冰雪融化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也要予以高度重视。三、2014-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思想和措施(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2014-2015年度,襄阳市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将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测的方针,紧紧围绕“四个体系”建设,扎实工作、锐意创新,全面提升襄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努力实现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零伤亡,财产低损失的工作目标。(二)主要对策和措施1.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推进部门联动机制 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市、县、乡、村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南、保、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县、乡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等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积极推进部门联动责任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安监、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 突出工作重点。一要突出重点区域,根据襄阳市实际情况,襄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区域是南、保、谷三个山区县,应在工作部署、人员配备、资金扶持、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和保障,三县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二是突出重点领域,要把农村居民点、学校、矿山企业、重要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在建工地等地段和部位作为重点,加大防治力度,实施重点防范;三要突出重点时段,根据往年经验,汛期是地质灾害主要易发期,各地要集中精力,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全渡汛,安全渡夏。 抓住关键环节。一要抓住巡查排查环节,通过开展巡查排查,特别是汛期“三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二要抓住监测预警环节,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固定监测人员,明确监测责任,实施常年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预报。要加快构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在第一时间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三要抓住应急处置环节,市、县两级政府都要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机构、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各地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实战经验和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当地政府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和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要抓住危险性评估环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用地项目都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山区农民建房,也要进行必要的简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一般不许削坡建房,对因地形条件限制,确需削坡建房的,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必要护坡等防范措施,方可施工建设,以确保建中建后人员和房屋安全。3.加强基础工作,构建长效机制 一要抓好宣传普及,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群众和基层组织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对重点区域要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努力夯实防范地质灾害的群众基础;二要提升群测群防水平,强化基层防范,建立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防群测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发动更多的基层干部和群众参与群测群防。制定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和标准,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和资金技术扶持力度,对优秀群测群防员和成功预报给予表彰奖励。三要开展好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摸清底子,排查隐患,并根据调查评价情况,适时补充和更新地质灾害数据库,作为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积极争取,将南、保、谷三个山区县纳入全省地质灾害详查区域,并在详查的基础上启动《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编工作。四是深入开展高标准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创建活动,努力将保康、南漳、谷城三个山区县建成高标准“十有县”,并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4.积极筹措资金、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 通过向上争取、地方自筹、社会参与等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不断根除地质灾害隐患。2014-2015年度,全市每年投入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的经费不少于1500万元,其中地方自筹资金不少于500万元。要重点抓好市区的真武山、南山采石场,南漳的香耳山、县职高、石门集水库,保康的金盘洞、双桂堂,谷城的下街、赵湾,襄州的三合村等一批重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确保治理质量和效果。要总结推广南漳县开展搬迁避让的作法和经验,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稳步推进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二年内全市计划完成搬迁避让不少于80户。5.重视科学技术,加强人才培养 要重视和发挥科学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科技创新,采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卫星通信、遥感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重视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至2015年来底,各县(市、区),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县的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备1-2名地质灾害防治专业人才。南、保、谷三个山区县要建立与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的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并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应急设备,提高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加强与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等专业防治机构的合作与沟通,发挥好专业机构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技术咨询、支撑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襄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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